
上海劳达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石先广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本事例中酒店方属于典型的违反诚信原则,李小姐可以按照相关法律寻求她应有的赔偿。
违反诚信原则可赔偿1-3个月工资
石律师表示,酒店方属于典型的用人单位违反诚信原则。用人单位擅自违反约定拒绝办理入职手续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具体赔偿内容包括李小姐的直接经济损失(如应聘过程中产生的交通费、体检费等)和信赖利益损失(即出于对用人单位信任,辞去原工作以及需要重新找新工作的时间成本),信赖利益损失一般会按照1-3个月工资作为赔偿的参考。
具体法律依据就是《民法典》第500条,“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石律师说。
办理入职如何避坑这三点值得关注
石律师表示,单位用电话等口头方式代替书面的录用通知书(Offer)的情况颇为常见。但是,如果用人单位通过非书面方式告知录用事宜的,一旦单位反悔不想录用了,打起官司,劳动者将面临举证难的困境。
入职后不及时签订劳动合同,虽然按法律规定用人单位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有支付双倍工资的责任,但没有书面劳动合同对劳动者来说是缺乏保障的。因为书面劳动合同可以使相关权利固化,有利于在纠纷发生后的维权。
劳动合同未明确约定薪资待遇,如劳动合同约定工资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或按甲方(公司)制度执行,或仅写基本工资等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低于实际发放工资……日后双方若发生薪资争议,不利于维权。
因此,石律师提醒劳动者要明晰上述三点,维护好自身权益。
职工如何及时止损应尽可能保留相关证据
职场上一旦遇到坑,对于职工来说,该如何及时止损,如何有效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石律师表示,首先,最好要求用人单位签发书面的录用通知,若用人单位通过电话、微信、邮件等方式发放的,应注意留存证据。发生纠纷后,应做好证据的搜集、固定工作,如往来电话要录音、面谈要录音,并留存沟通过程中的其它相关证据。
其次,入职后要及时要求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若用人单位回避、拖延的,也应注意证据的固定工作。
最后,职工在签订劳动合同时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内容,如果发现有关条款与用人单位招聘过程中的承诺有出入的,应及时指出并保留必要的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