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到各省市对最低工资有不同定义,特别是国家层面的规定,一个需要深入研究的问题是实践是否实现了基本政策目标,即最低工资政策保障的受益人是谁。
这个问题可以在新就业形态不断扩大的背景下进行研究,其中包括灵活就业(工资水平可能相对较高,但这是以相当长的工作时间为基础)。国际劳工组织通过的《2015年从非正规经济向正规经济转型建议书》(第204号)中呼吁成员国通过正规化进程,在法律和实践中逐步将最低工资保护扩大到非正规经济中的工人。“新就业形态”,包括“灵活就业”,在中国可能不被视为“非正规经济”,但不应忽视第204号建议书的“本意”。
中国的最低工资政策已体现了将“非全职劳动者”纳入最低工资保障范围的考虑,2004年《最低工资规定》强调,要开展具体工作,切实落实最低工资保障。在计件工资制度下适用最低工资标准的一个主要考虑因素是,工人应能够通过合理的努力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至少赚取最低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