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电投诉:
日前本报热线接到读者朱先生的来电,他在一个多月前到某租车公司租了一辆荣威550,然后加入美团快车跑起了业务。在跑了两个星期之后,朱先生遭遇两次交通违章处罚。朱先生告诉记者,一次违章是违停,一次是扣100元罚一分的道路违章行为。“一次是5月24日,一次是5月25日。”朱先生说,当时他并没有及时处理违章,在6月2日的晚上,他在发动汽车时,突然发现被远程锁车了。他咨询该租车公司后得知,由于逾期没有处理违章,他的车被锁了,需要去公司缴纳罚款。朱先生透露,对于这两笔违章,他一次缴纳了1250元,一次缴纳了1000元。“一笔是罚款代缴,一笔是所谓的拖车费。”这两笔费用的支出让朱先生很难理解。不过朱先生也表示,在和租车公司签订合同时,合同里的确标明了,司机出现违章需要在3日内处理完毕,逾期要受到处罚。“但罚单上写的是5日以内缴纳,公司却规定3日,而且逾期的金额也远远高于交通罚款的数额,这明显不合理。”朱先生透露,他随即向公司提出要解约,公司方面提出,如要解约,此前的押金也不会退还给他。
朱先生表示非常不解,自己辛苦工作一个月不到,没什么收入,反而在倒贴,他打电话求助本报,希望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
租车公司回应
对此,记者致电该租车公司,联系上了负责人辛先生。辛先生表示,朱先生的两笔罚款,一笔是违章违约金:1250元,另一笔1000元是拖车费。由于车辆被锁,所以需要产生相关的费用。他告诉记者,和朱先生有过多次沟通,但朱先生想要解约的态度非常强烈,双方也无法就解约后的退款金额达成一致。此外,辛先生认为,朱先生在公司的维权行为已经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了影响,“他连续四五天睡在我们公司门口,身上还挂着牌子,对此我们报了警,也找了司法局,对方让我们调解,但朱先生无法接受我们退其1300元的条件,所以双方一直僵持到现在。”
律师解读
上海驷言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沈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首先要明确朱先生和这家租车公司是否构成劳动关系。目前来看,两者签订的只是一份协议,而非劳动合同。所以对于朱先生来说,这样的情况就属于《民法典》中,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纠纷,双方就合同里的细节产生了矛盾。对于租车公司的违章违约金,沈律师认为,交通罚款由司机缴纳、扣分也是扣司机本人,是否对租车公司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是有待商榷的。两笔罚款加起来超过2000元,这对一位普通司机来说,明显属于过高了。
“如果起诉至法院,法院可能会对这个违章违约金作出调整。”沈律师表示,双方签订的合同中的确标明了违章逾期需要缴纳罚款,但这其中的金额界定需要更慎重。
沈律师也建议这位朱先生,应该和租车公司好好坐下来调解协商,不要有任何过激的举动,合理合法地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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