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疾病死亡是否能认定工伤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周斌 发布时间:2021-07-29 15:02

摘要: 提醒用人单位要加强对劳动者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职业健康知识培训

除了职业性中暑可以认定为工伤外,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2017年7月27日,王某在长兴杰浩公司位于本市松江区的生产车间工作,该车间通风条件较差,无空调,工作时间为8时至18时。王某在18时左右头晕难忍,请假后步行回出租屋内休息,在途中晕倒于22时左右被人发现报警,被120送至上海市松江区中心医院急诊ICU抢救,后亲友要求转上海市第一人民医院进一步治疗,于次日13时30分宣布临床死亡。


2018年4月17日,王某之女提出工伤认定申请。10月24日,松江区人保局作出松江人社认(2018)字第2195号《认定工伤决定书》,认定王某属于工伤认定范围,予以视同工伤。后长兴杰浩公司请求一审法院判令撤销区人保局作出的决定。2019年8月13日,一审法院驳回长兴杰浩公司的诉讼请求。【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行政判决书(2019)沪0112行初411号】


需强调: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是按上述法条视同工伤的条件之一。如蒋某系福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东盛水产有限公司的搬运工,因加班及天气炎热中暑突发疾病,经120急救车医生抢救无效死亡。


但在案证据能够证明蒋某下班离开单位5个多小时后在其租住房屋楼下因心脏、呼吸骤停死亡。蒋某突发疾病死亡时已下班离开工作岗位多时,且不在工作时间内,故不具备上述法规规定的视同工伤的认定条件。【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闽01行终519号行政判决


在此提醒用人单位要加强对劳动者上岗前和在岗期间的高温防护、中暑急救等职业健康知识培训,提高劳动者的自救互救能力,尤其要针对农民工人数较多的建筑工地、露天作业等容易导致高温中暑的行业领域,减少因在高温天气作业造成中暑事件的发生。


在疫情防控期间,要特别注意指导劳动者正确佩戴口罩等防护用品,避免因不科学佩戴呼吸防护用品导致中暑事件发生。


摄 影:贡俊祺
责任编辑:王枫,李成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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