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他们其实是用‘套路’开除我。”劳动者认为用人单位使用诸多手段压迫自己,他为了维权保留证据,向个人邮箱转发了公司邮件,不曾想因此被解除了劳动合同。对于今年47岁的程序员刘川(化名)而言,这是无法令他接受的结果。
刘川认为,上海立可芯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通过“统一要求加班但不支付加班费、给予绩效考核不合格、要求主动离职、单方面强制调岗”等一系列手段压迫自己,他不得不转发邮件为自己维权保留证据。没想到,这一举动最终导致自己被解除劳动合同。如今,距离收到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已经过去了近一年时间,刘川一直待业在家,他认为这一事件对自己的生活和继续就业产生了不良影响。近期,刘川走进劳动报社,向记者讲述了自己的遭遇。对于自己转发邮件一事,他坚持认为这是出于保留证据的需要,且公司的绩效考核并不合理,“以不胜任为由”的调岗在他看来更是单方面强制、带有歧视意味,这对他是一种伤害,也是促使他保留证据的直接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