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超出每周40小时如何计算加班费?

来源:中工网 作者:周斌 发布时间:2021-09-17 16:26

摘要: 即便用人单位规定每周工作六天,法院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职工超出40小时工作时间,按休息日加班工资标准支付。

如单位平时是实行“双休”制的,如规定一周工作5天,周日和周六是休息日,每天工作8小时。后因工作需要,单位与职工协商在某周六加班几小时,属于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如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按照不低于200%支付加班费。


而如单位平时是实行“单休”制的,规定一周工作6天,周日休息,每天工作6个小时40分钟。后因工作需要,单位与职工协商在某周六加班几个小时,则属于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应按照不低于150%支付加班费。


不过,这并不意味着劳动合同中规定“996”工作制的,超出每周40小时的工作时间都可按不低于150%支付加班费。因为这种并非是用人单位与职工和工会协商加班,而是直接在规章制度或劳动合同中规定违法超时加班制度,这种工时制度严重违反法律关于延长工作时间上限的规定,应认定为无效。


在司法实践中,即便用人单位规定每周工作六天,法院也会根据实际情况判决职工超出40小时工作时间,按休息日加班工资标准支付,这可以避免现实中规避法律、显失公平的情况发生。


责任编辑:李成溪,王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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