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2月1日,全国总工会法律工作部向社会发布10个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关系确认争议典型案例,并邀请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逐一进行分析点评。
在发布的典型案例中,来自相同行业的劳动者却获得了不同的裁判结果,原因何在?劳动者该如何避开劳动关系确认难的那些“坑”?
网络厨师
签订合作协议就可以否认劳动关系吗?
【案情回放】
某信息公司运营的“G厨师”APP是一个可在线预约厨师上门提供烹饪服务的平台。张某经人介绍在 “G厨师”APP从事厨师工作,双方签订《合作协议》,未签劳动合同。数月后,张某主张信息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要求支付工资、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等。信息公司主张双方是合作关系,否认劳动关系。张某申请仲裁,后诉至法院,提供了银行卡账户历史明细清单、押金收据、工作服及背包等证明。法院认定存在劳动关系。
【律师说法】
时福茂表示,信息公司对张某进行指派、调度及奖惩,按月支付较为固定的报酬,张某受信息公司的劳动管理,工作内容、工作地点服从工作安排;双方符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主体资格,张某主要提供厨师技能服务正是信息公司主营业务。因此,双方关系符合劳动关系的本质特征。
几位全国维护职工权益杰出律师在对10个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后认为,确认劳动关系,是对劳动者最好的保护,也是最基本的保护。互联网下新的用工模式层出不穷,即使劳动合同的履行发生变化,但是劳动关系本质并没有变化。但同时也应看到,认定标准中,当部分概念出现在新就业形态领域时,释义与理解应与时俱进。
从曾经固定的办公地点到如今不确定工作场合;从8小时工作制到以任务完成为标准;从人为派活到系统分配、从业者抢单;从现场监督到“算法”统计……当互联网技术贯穿于整个劳动过程,如何将更多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置于法律的“保护伞”下,成为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