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金三银四”的招聘热季近在眼前,不少大学生抓紧投递简历的同时,也分外珍惜这段毕业前的最后时光,找一个实习单位,既为谋求转正机会,也为给简历增色。
我国每年都有成千上万的学生进入用工单位开展实习,然而,大部分实习生尚未脱离校园,无法签订劳动合同,从法律意义上来说,实习生并不能与受《劳动法》保护的劳动者身份直接挂钩。
由此,16岁职校学生被老师带入工厂做流水线工人、实习津贴遭企业恶意拖欠、接连十几天无休在工厂工作还被要求缴纳实习费……这类损害实习生权益的新闻近些年并不少见。在企业面前,学生是弱势群体,实习的本质依然是学生接受教育过程中的一个环节,企业借此钻漏洞压榨实习生的情况应加以谴责,部分学校将学生作为“廉价劳动力”“出售”给企业的现象更应坚决抵制。
今年1月,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8部门联合印发了新修订的《职业学校学生实习管理规定》,针对当前学生的实习报酬、工作时间等权益问题明确作出规定,划定“红线”。《规定》一出,一片叫好之声,职校学生感到欣喜,许多过去不明确的问题在《规定》中找到了答案。
当下,伴随社会进步,无论是学生主动选择或学校要求安排,实习都已成为大学教育中必备的一环,职校学生实习是门必修课,大学生同样如此,实习生的数量和规模正在不断扩大。如何更完善地保护这群实习生的权益?我们期待未来更全面更完善的法律保护,让实习生上好人生中的就业“第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