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调休、社保等问题.……疫情期间,金山区工会法律援助服务不间断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鑫工会 发布时间:2022-04-12 18:43

摘要: 为进群的区内职工和企业提供“零门槛”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让广大职工在关键时刻感受到工会“娘家人”的贴心关怀。


自4月5日“金山区职工(企业)疫情劳动法律问题解答微信群”建立以来,金山区总工会委托上海市群成律师事务所的志愿者律师们,共线上服务职工163人,企业96个,累计解答劳动用工法律问题近100个,为进群的区内职工和企业提供“零门槛”法律援助和咨询服务,让广大职工在关键时刻感受到工会“娘家人”的贴心关怀。


现从微信群解答记录中摘录10个关注度最高的热点问题,整理成问答形式,供广大职工和企业参考。


面向职工——5问5答


1、在疫情期间因封控未能返岗,因封控未上班的工时是否返岗后要还?



2、如果在厂里上班的员工疫情期间居家隔离,工资怎么结算?



3、如何理解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呢?从何时起算呢?比如从3月12日开始停工,到现在还没有复工,是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了吗?



4、标准工时制度和综合工时制度下,封控隔离期间的调休政策有区别吗?若有,有何区别?



5、我被确诊了,隔离期结束后,仍无法工作,继续治疗期间,公司应该按照什么标准来支付我工资呢?



企业视角——5问5答


1、我们是物流公司,自疫情影响以来,公司一直处于困境,就目前情况来看,公司可以停工停产吗?需要什么手续?



2、疫情防控期间无法及时续签劳动合同,该如何操作?如果超过1个月,有何法律风险,需要啥补正程序?



3、如果和员工约定好离职日期是4月15日,但是因为封控还没有办法离职,那是顺延还是什么?如果15号后还没解封,那至解封日期没有办理手续的那段期间需要支付工资吗?



4、目前隔离阶段公司未开工,处于试用期的员工可以延长试用期吗?隔离在家不知道何时解封,社保来不及缴纳怎么办?



5、封控期间,公司如何与非驻厂员工民主协商薪酬标准、优先使用疗休假等事宜,如何实际开展协商,兼顾企业负担成本和职工权益保护?



责任编辑:刘振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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