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总工会深入推进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模式

来源:中工网 作者:林婷玉 发布时间:2022-12-17 13:30

摘要: 深入推进“工会+法院”“工会+人社”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模式。

“我都几乎要放弃了,想不到十天你们就帮我拿到了拖欠的劳务费,解决困扰我一年多的问题”,宋先生激动地说。不久前,宋先生向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提起了诉讼,起因是某包工头拖欠其一年多劳务费且失联,宋某多次找工程中间承包人、发包人联系亦无果。法院受理后把案件分配到中山市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调解员了解情况之后,第一时间找到了发包方,告知其依法负有垫付农民工工资的责任以及恶意拖欠劳动报酬的后果,经过多番努力,发包方终于同意支付劳务费。宋先生收到了劳务费后非常高兴,向该工作室赠送了锦旗。


近年来,为推动劳动关系和谐稳定,中山市总工会积极构建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新格局,以工会劳动争议调解中心为载体,完善法院诉讼服务中心、第二人民法院、劳动人事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服务点设置,深入推进“工会+法院”“工会+人社”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模式。


在中山市法院诉讼服务中心,三家法院立案与调解业务部门集中办公,职工到任何一家法院起诉或者提起上诉,劳动争议诉调对接工作室都能迅速接待并组织调解。工作室由专职调解员统一对接三家法院的案件,人力资源和调解资源得到了集约利用。


中山市总工会与中山法院建成的“立+调+确”的办事流程,使纠纷在诉讼服务中心内即可一站式化解。职工来到诉讼服务中心准备起诉立案时,由工作室调解员为职工提供法律咨询、案件分析、提供协商方案、与用人单位联系等综合服务。一旦劳资双方同意调解,且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可迅速对接司法确认程序,由在中心办公的法院调解办公室审查并出具民事裁定书,作为强制执行依据。重大劳资纠纷,还可现场由调解法官与调解员联合做调解工作。“立+调+确”机制让职工当场感受诉前调解的好处,大大提高了职工对调解工作的信任度、认可度。


中山市劳动人事争议三方联合调解中心为切实维护劳资双方合法权益,在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积极调整工作方法,调解方式更灵活,调解过程高效便民,采用电话调解、视频调解等非接触方式,当事人可通过电话调解好再约时间前往调解中心办理手续,调解员当场出具调解书,当事人不用来回奔波,调解员也免去了送达的环节,便民服务获得当事人与调解员的一致好评。

通讯员:郑梓权
责任编辑:李佳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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