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近年来,我国人口老龄化呈现出规模扩大、增速加快的趋势,其中,大量超过退休年龄的劳动者仍在工作。
在积极应对老龄化的理念之下,作为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的重要途径,对于银发打工族的再就业问题,确实应当充分尊重他们的就业意愿,提供宽松、包容、平等的社会环境,鼓励和支持他们继续参与社会建设。但同时,我们也应当意识到,建立专属于超龄劳动者的权益保障体系,引导劳动力市场规范发展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根据现有法律规定,超龄劳动者在用工法律层面并非劳动关系,也不同于标准的劳务关系,处于用工法律层面的模糊状态,这也意味着在劳动关系框架下的工作时间、工伤待遇、社会保障等权益,超龄劳动者很难简单套用。尽管各地陆续出台政策,对超龄劳动者有一定保护作用,但从实践来看,该群体要在生命安全和相关权益保障上获得主张,仍不得不选择诉讼途径,现实中仍然缺少有针对性较强的执法依据,也缺少强有力的执法部门专门负责他们的权益主张。
对此,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副研究员崔艳曾建言,尽管当前超龄用工关系仍缺乏统一的认定关系,但鉴于超龄劳动者在现实职场的客观存在,司法实践应对该群体权益保障展开探索。建议在人社、法院等不同部门间统一超龄用工关系的认定标准,根据实际情况对超龄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权益保障加以规范,并通过法律法规形式予以明确。此外,还可借鉴日本、芬兰等国家的成熟立法经验,根据社会经济和人口老龄化发展情况研究立法以禁止就业年龄歧视,为超龄劳动者提供再就业保障。
或许,只有完整的保障体系建立之后,超龄劳动者的就业市场才会迎来真正意义上的春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