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久霖问:前不久,我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打了辞职报告,时间届满,我依法要求走人,单位却威胁我,如果我不去上班,他们就扣留我的档案。请问我该怎么办?
答:用人单位的言行均是错误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已经履行法定程序,可以离职,如果单位为难你,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热线实录丨离职档案被扣该怎么办?
摘要: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久霖问:前不久,我提前一个月向单位打了辞职报告,时间届满,我依法要求走人,单位却威胁我,如果我不去上班,他们就扣留我的档案。请问我该怎么办?
答:用人单位的言行均是错误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你已经履行法定程序,可以离职,如果单位为难你,你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