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期满后继续用工,未续签合同需支付二倍工资之案例二

来源:劳动午报 作者:颜梅生 发布时间:2023-05-26 15:51

摘要: 胡女士可以向公司索要没有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案例2】


员工拒不续约仍被留用


公司应当支付二倍工资


2022年8月,胡女士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到期。当公司提出与其续签书面劳动合同时,胡女士以各种理由推诿、搪塞。此后,公司没有再强求她必须续签劳动合同。2023年5月17日,公司基于经营方向调整需要精简人员决定将胡女士解聘。胡女士不服公司该项决定,认为公司应当向她支付未续签书面劳动合同二倍工资,并给予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后才能离职。不过,她也不知道自己提出的二倍工资请求是否有法律依据?


【点评】


胡女士可以向公司索要没有续签书面劳动合同的二倍工资。


《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的规定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并与劳动者补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并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支付经济补偿。”


上述规定表明,只要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用人单位确实超过一个月未与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不论出于什么原因、基于什么理由、为了什么目的,都必须向劳动者支付二倍工资,而没有任何除外条件或者例外因素。哪怕是员工本人拒不签约,用人单位也只能及时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而不能逾期继续留用,否则,同样应当支付二倍工资。与之对应,虽然胡女士对于没有续签书面劳动合同负有主要责任,但由于公司没有及时采取断然措施终止劳动关系,也应支付二倍工资。


责任编辑:朱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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