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了解停工留薪期吗①

来源:中工网 作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政务微信 发布时间:2023-06-18 16:01

摘要: 关于停工留薪期的疑问,给您讲明白!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是什么?停工留薪期内,单位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吗?


1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是什么?


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是指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继续享受原工资福利待遇的期限。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三条规定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


2

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不工作,单位可以拒绝支付其工资吗?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因此,即使职工不工作,单位也不得拒绝支付其工资。


3

职工与用人单位关于停工留薪期,待遇发生争议怎么办?


《工伤保险条例》第五十四条规定:

职工与用人单位发生工伤待遇方面的争议,按照处理劳动争议的有关规定处理。

《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规定: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

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责任编辑:梁嘉蕾
劳动观察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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