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管理和服务的数字化转型 澳大利亚、加拿大、丹麦和法国的比较分析(一)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孙岩 发布时间:2023-07-21 13:45

摘要: 社会保障管理和服务的数字化转型是复杂而多方面的。

社会保障管理和服务的数字化转型是复杂而多方面的。它需要仔细考虑各种因素,如法律和监管框架、技术基础设施以及社会和文化规范。本文比较分析了澳大利亚、加拿大、丹麦和法国四个国家社会保障管理和服务的数字化转型。


案例国家的背景


本文分析中的四个国家案例有许多相似之处和不同之处。澳大利亚、加拿大和法国是中等人口国家,而丹麦是一个相对较小的国家。除了加拿大,一种官方语言在这个国家占主导地位。尽管如此,一些次要语言和少数民族语言仍然很普遍。所有国家都是高收入国家,拥有相应的生活水平和更稳定的GDP增长率。并且,这四个国家都是联合国和经合组织的成员。


这四个国家的公共部门治理方法各不相同。澳大利亚和加拿大都是联邦制国家,也是英联邦的一部分。丹麦和法国是统一制国家。澳大利亚、加拿大和丹麦的国家元首是非选举产生的立宪君主。他们都有一位民选的政府首脑。在法国,总统是选举产生的,实际上是国家元首。


虽然四个国家的定义、语义和覆盖范围各不相同,但四个国家都有社会保障福利领域和服务,包括:家庭,例如儿童福利、儿童保育、产妇/父母福利;健康,例如公共医疗、疾病福利、家庭护理服务和照顾近亲的福利;丧失工作能力,例如工伤、残疾养老金和替代弹性工作计划;老年,特别是养老金、提前退休、遗属;失业救济金。


社会保障的一些关键数字驱动因素包括渠道策略,鼓励用户使用在线渠道,而不是基于纸面、面对面或电话的信息或服务请求。默认情况下,所有四个国家都采用数字化战略。虽然这四个国家都专注于取消纸质渠道并鼓励在线自助服务,但这是基于澳大利亚、加拿大和法国的自愿选择加入方法。相比之下,自2012年以来,丹麦一直采取主动选择退出的方式,要求人们申请豁免使用在线服务。


四个案例国家中,社会保障的数字化转型都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演变的。澳大利亚、加拿大和丹麦被认为是应用信通技术和协调电子政务发展的早期推动者,持续和一致地关注公共部门的信通技术投资。同样,这四个国家都继续在创新社会保障服务方面进行投资,而社会保障数字化转型面临的主要挑战与综合治理有关。


综合治理


对澳大利亚、加拿大和丹麦公共部门数字化转型治理的国家方法的分析发现,社会保障已纳入国家数字化转型战略。


澳大利亚和加拿大在社会保障和公共部门数字化转型方面的任务和责任分配相似。在这两个国家,这些责任主要由联邦一级承担。加拿大的联邦制度和治理模式与澳大利亚类似,决策权分布在联邦、十个省和三个地区政府,各省主要负责社会保障和社会援助,如医疗保健、就业、社会保护和保险事务。


丹麦的数字化转型方式最为集中,涵盖了所有社会保障服务领域和各级政府。它有一个由五个地区和98个市镇组成的三级公共部门,具有高度的地方政府自主权、决策权和服务提供责任。法国在社会保障方面采取了更加孤立的做法,其一般社会保障计划由国家、地区和地方机构网络管理。


在数字治理方面,四国都有以战略、行动计划、指导委员会、工作组等为基础的核心国家愿景。丹麦是迄今为止最集中和政府整体关注的国家。澳大利亚和加拿大在联邦层面也有强有力的治理模式。随着与社会保障数字化转型相关的治理,澳大利亚DTA被授权在整个政府以及共享ICT和数字服务方面提供战略领导。在加拿大,治理已被确定为加拿大公共部门成功数字化转型的最关键挑战之一,治理模式的不一致影响了社会保障和保障服务。


在社会保障方面,澳大利亚的Centrelink和丹麦的ATP/UDK就是最好的例子。在加拿大,由服务局负责联邦政府服务,并在省级层面建立了越来越统一的模式。在法国,社会保障的组织划分是复杂的。参与社会保障事务的部委和实体自主定义了自己的数字治理。在国家一级,两个初级局被授权协调法国的公共行政改革和政府服务的数字化转型。


澳大利亚、加拿大和丹麦都在主要的社会保障服务中心提供综合服务。丹麦比澳大利亚走得更远,既整合了中央政府服务,也整合了以前由地方当局提供的中央社会保障服务。相比之下,法国在全国范围内增加了服务中心的数量,但社会保障却各自为政。


法律和监管框架、标准


分析发现,这四个国家都有相关的法律和监管框架和标准。


迄今为止,澳大利亚和加拿大的重点是联邦层面,各州和各省与法律和监管框架的联系更为零散。自2019年以来,澳大利亚在社会保障相关事务中一直非常关注与数字化转型相关的立法和监管问题。在通过数字化立法时,该国通过了一系列针对特定部门的隐私相关法律法案,包括电信、犯罪记录、数据匹配、反洗钱、电子健康系统、医疗保险和药品福利计划,确保了立法的催化作用,以及个人财产证券登记册。


同样,在加拿大,每个省和地区都有其社会援助制度、立法、条例和政策。目前的立法框架无法在各部门之间有效共享信息,政府当前的IT环境需要更新,以支持准确的“一站式”服务方法。


法国的社会保障监管框架也受到强制性和统一的欧盟超国家规则的严重影响。为了促进单一的欧洲市场,包括劳动力流动,欧盟成员国之间更统一的法律框架是关键。这包括深化和加强欧盟数字单一市场。关于数字技术使用的社会保障法律框架与国家监管框架保持一致,并实现了数字化转型。


丹麦与许多欧洲和全球同行不同,它非常注重关键基础设施和组成部分的全政府方法,也与私营部门共享,这在许多方面使社会保障行动者受益。法国已经成功推出了所有主要的密钥启用工具,如数字身份证、国家公钥基础设施计划,用于管理安全的二元和三元在线身份验证等。密钥信息和社会安全服务可在线获得。随着配套的基础设施和数据交换平台的建立,一次性原则越来越多地得到应用。


在标准方面,澳大利亚和加拿大在几个方面与丹麦和法国不同。首先,丹麦和法国深受欧盟层面法规和标准的影响。因此,法律和监管框架、标准和关键数字技术具有高度的跨境兼容性和互操作性。欧盟的大规模试点越来越侧重于身份和签名的跨境识别以及数据交换等。另外,澳大利亚和加拿大都没有电子身份证和电子签名的国家标准。虽然这两个国家都存在多个自愿选择加入eID,但这与丹麦和法国形成了鲜明对比,丹麦和法国都有与模拟和数字身份识别和签名方案相关的唯一国家身份号码。因此,澳大利亚和加拿大依赖于自愿选择加入eID和电子签名,这导致公共部门以及社会保障和在线服务的使用率越来越低,限制了此类服务解决方案的投资回报。


编译:孙岩


摄 影:展翔
责任编辑:朱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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