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试图“金蝉脱壳”? 追责到底!(破局)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李佳敏 发布时间:2023-08-10 12:16

摘要: 如何在规范行政执法的基础上,同时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虹口区人社局组织开展了重大案件执法审核的讨论。

头图:虹口区人社局、虹口区检察院等开展远程联合提审 受访对象供图


破局


寻找法律依据

不让劳动者维权绕弯路


行政执法过程中,执法对象主体灭失,是撤案还是继续办案?是引导当事人到人民法院依法维权,还是行政机关仍可依法追责?如何在规范行政执法的基础上,同时依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虹口区人社局组织开展了重大案件执法审核的讨论。


讨论中,确实出现了不同观点。尤其是,在劳动保障行政执法中,单位注销后,针对自然人的依法追责,于法何据?如何落实?如果单位一注销,便能简单撤销在办案件,部分不良单位是否就乐得当“甩手掌柜”?劳动者继续维权是否障碍重重?行政机关执法退一步,劳动者维权的道路可能不止多走几步!


经集体研判讨论,大家达成了共识:行政执法必须有法可依,但劳动者的权益也绝不能放任不管。很快,他们找到了突破口。


根据相关规定,如果被调查用人单位注销,只有在“没有财产进行分配,又没有相关义务承受人”的情况下,依法可以撤销立案。就该餐饮公司而言,虽然其通过虚假承诺、骗取了注销,但同样也在《注销清算报告》中,由三名自然人股东承诺了“若有未了事宜,股东愿意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继续承担责任。”同时,办案工作人员通过最高人民法院“中国裁判文书网”,确实也查到一些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在单位主体被注销后继续向相关义务承受人依法追责的裁判文书。据此,虹口区人社局迈开“破局”第一步,坚持执法有据,向三名自然人股东依法追责。


与此同时,虹口区人社局也关注到该起案件中,劳动者群体的特点。


“我们发现,该案涉及的劳动者,几乎都来自外地,且绝大部分是农民工。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这也属于我们的行政执法范畴”,虹口区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


为了查清这些劳动者的农民工身份,虹口区人社局先后向六个省的十三个派出所发出《协助查询农民工户籍情况函》,并向三个省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发函调查核实其是否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情况。最终查实,该起案件,至少涉及十余名农民工。


责任编辑:朱兰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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