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案审判长兼主审法官,上海一中院严耿斌表示,做好大学生就业工作对稳定就业市场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落户问题对原籍非本市的大学毕业生亦有重要影响。用人单位虽无办理落户申报的法定义务,亦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有效及合法性不承担审核责任,但作为接受大学毕业生就业的用人单位,应当承担起相应责任。
公司作为申报主体,应该熟知并掌握相关落户政策,在劳动者本人无法获取审核结果、且在申报时留存的系公司联系方式的情况下,应及时关注申报后续进展及结果。申请落户者对事关自己切身利益的重大事宜,首先应当作为第一责任人,确保申报材料内容准确合规,及时沟通和提醒申报主体,跟进查询审核结果。
温馨提示:现在上海应届毕业生落户审批进度可在上海一网通办实现自主查询,更加便捷高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