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新就业,需要办理失业保险金停发手续吗?

来源:中工网 作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微信公众号 发布时间:2023-12-17 15:41

摘要: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和个人均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重新就业需要办理失业保险金停发手续吗?


按照《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失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内部数据共享获取领金人员缴纳社保费的情形后,停发其失业保险金。


失业后找到工作,试用期期间可以继续领取失业保险金吗?


按照《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有关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用人单位和个人均应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关于进一步推进失业保险金“畅通领、安全办”的通知》,经办机构以失业人员重新就业为由停发失业保险金时,可以用人单位是否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标准确定是否重新就业。


因此,劳动者被用人单位招用并参保,不再领取失业保险金。


责任编辑:梁嘉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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