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杨晖、皮剑龙、粟斌谈新就业形态群体权益保障——满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对公平正义新期待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罗书臻 发布时间:2024-03-06 15:08

摘要: 全国政协委员杨晖、皮剑龙、粟斌谈新就业形态群体权益保障——满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对公平正义新期待。

随着互联网平台经济迅速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保障问题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完善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加强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


近年来,人民法院坚持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审判职能,通过新就业形态劳动纠纷案件的办理,依法保障新就业形态群体合法权益,引导平台及其合作企业依法规范用工、劳动者理性维权,实现了劳动争议纠纷化解政治效果、社会效果与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明确司法裁判规则,让从业者吃下“定心丸”


“通过参与最高人民法院多个新业态司法研究课题,我切身体会到,司法机关立足劳动者和平台企业的法律关系,回应社会关切,对应当保障的给予充分保障,同时通过司法审判引导各方深化法治意识,为各类市场主体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2023年9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率调研组在天津调研的座谈会上,全国政协委员、云账户(天津)共享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杨晖如是表示。


2023年全国两会上,杨晖提交了一份《关于进一步完善新就业形态法治建设的提案》,得到了最高法的积极回应,表示将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完善有关立法,健全完善新业态劳动关系认定标准,通过个案裁判和制定司法政策发挥引领作用,继续依法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支持和规范发展新就业形态。


如何认定网约货车司机与平台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如何认定网约配送员与平台企业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如何认定网络主播与文化传播公司之间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2023年5月26日,人社部、最高法联合发布新就业形态劳动争议典型案例,坚持“事实优先”的劳动关系认定原则,明确“从属性+要素式”的劳动关系认定思路,在裁判原则层面,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吃了一颗“定心丸”,也为平台用工逐步明确了规则预期。


“以发布典型案例等方式,指导各级法院妥善处理相关类型案件,落实同案同理同判,推动裁判尺度和审理标准统一,这种做法很好,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律支撑。”杨晖说。


今年全国两会上,杨晖继续关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问题,带来了一份《关于加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商事主体资格认定的提案》,建议加强对劳动者商事主体资格认定研究,以裁审实践集思广益,助力科学立法,满足劳动者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


强化职业伤害保障,让从业者感受“法律温度”


2023年冬天,为避让逆行的行人,上海一名外卖骑手驾驶的电动车失控撞向护栏,导致左腿骨折,饱尝疼痛煎熬,但也收获了“人间温暖”——多名复旦大学学生主动救助,通过多种渠道为他筹集手术费、落实保险赔付。这名外卖骑手的经历,让更多的人关注到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群体的权益保障问题。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主任皮剑龙说道:“数字平台通常采用灵活的工作模式,使得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可以自主选择工作时间和地点。然而,这种灵活性也导致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在面对疾病、工伤、失业等风险时,难以享受到稳定的社会保障。”


2021年7月,人社部、最高法等八部门发布《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提出:“强化职业伤害保障,以出行、外卖、即时配送、同城货运等行业的平台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平台灵活就业人员职业伤害保障试点,平台企业应当按规定参加。采取政府主导、信息化引领和社会力量承办相结合的方式,建立健全职业伤害保障管理服务规范和运行机制。鼓励平台企业通过购买人身意外、雇主责任等商业保险,提升平台灵活就业人员保障水平。”


皮剑龙表示,为满足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多样化需求,政府应该主导并构建灵活多样、层次分明的社会保障制度,“同时,加强执法监督,进一步明确平台企业在社会保障体系的责任与义务,确立数字平台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之间清晰的法律关系,确保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能够享有必要的劳动合同保障及法律保护”。


完善社会保险制度,为从业者排忧解难


2024年春节期间,不少外卖配送员、快递员仍坚守岗位,中午时分,一些外卖小哥送完餐就赶紧到附近的工会驿站吃口热乎饭,作为新就业群体的“娘家人”,全国政协委员、全国总工会权益保障部部长粟斌也趁着这个时候与坚守岗位的劳动者交流,了解有关情况。


2023年全国两会上,粟斌就促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参加社会保险提交了两个提案。“由于劳动关系灵活化、工作方式弹性化,部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无法享受社保制度红利,也缺乏职业伤害保障,2024年,我将就推进职业伤害保障的落实落地和提高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养老保险参保率等提案。”


粟斌介绍说,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是工会权益保障工作的重点内容,工会坚持建机制、促协商,送温暖、帮解困,加大服务阵地建设,2024年元旦、春节期间,各级工会走访慰问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约146万人次,发放款物2.15亿元。全国已建成工会驿站18万余个,年服务突破10亿人次,在全国主要城市的重点区域基本实现工会驿站15分钟服务圈交叉覆盖。


粟斌表示,人民法院在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做了大量工作,最高法高度重视和大力推进新就业形态矛盾纠纷的预防化解,与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部门构建协作联动机制,推动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制度机制不断完善,特别是大力推行“总对总”工作机制,会同人社部、全国总工会等创新搭建劳动争议在线诉调对接平台,持续深化“法院+工会”劳动争议多元化解机制建设,为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等群体提供优质高效调解服务。


“期望人民法院继续高度关注和大力支持劳动领域法治建设,持续加大与人社、工会等部门的协作联动力度,推动完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法律政策体系,深化新就业形态矛盾纠纷调解、仲裁和审判协调衔接机制,更好地维护劳动者特别是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粟斌说道。


责任编辑:陈恒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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