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之窗丨是劳务外包还是劳务派遣?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乔蓓华 发布时间:2025-12-15 14:52

摘要: 劳务派遣是指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派遣协议,将其派往实际用工单位,使其在实际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下提供劳动。

乔法官:


十年前,我所在企业破产,经人介绍去了一家商场的服装专柜做销售。当时简单签了一份劳务派遣合同,说是由某劳务公司派遣到某品牌公司做驻场销售。我们除基本工资外还有提成,销售额越高,提成就越丰厚。平时我们的工作安排、商品报价、提成核算及售后服务等都由品牌方负责,工资和提成则通过劳务公司打入工资卡。这样签了几次劳务派遣合同。去年他们给了一份劳务公司的劳动合同。我想大概是规范用工了,就签了。今年上半年行情不好,提成时有拖延,下半年开始好几个月都没发。我们问品牌方,他们说专柜的销售业务外包给劳务公司了,让找劳务公司。我们找到劳务公司,他们又说,已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了工资、缴纳了社保。提成以前都是按品牌公司的要求代为转发。现在品牌方不发,他们也没义务支付。我们的工作内容、实际管理都没发生变化,怎么合同名称变了就没人管了?请问,劳务派遣和劳务外包有啥区别?我们该问谁要提成呢?


读者莫女士


莫女士:


劳务派遣是指派遣单位与劳动者签订派遣协议,将其派往实际用工单位,使其在实际用工单位的指挥监督下提供劳动。劳务派遣是劳动关系归属和实际管理相分离的一种特殊的灵活用工形式。国家法律对其适用范围、派遣企业资质、派遣岗位的性质以及派遣用工的占比等都有严格限制。而劳务外包是发包单位将自己的业务发包给其他单位具体实施,并据此支付相应的对价。承包单位在承接外包业务后,可以自主安排人员和工作流程,并在实施过程中直接对劳动者进行管理、监督、考核等。实践中,有一些单位为了逃避用工责任,表面上与外包单位签订劳务外包合同,但实际仍采用劳务派遣的方式管理员工。对此,司法部门一贯坚持严格审查,准确界定,严肃处理。近期,人社部门也对此类“假外包、真派遣”的违法行为开展了专项整治。从你所述看,品牌方虽称已与劳务公司签订了外包合同,但整个产品销售的过程包括工作安排、售价的把控、销量核算、销售提成支付、售后服务仍由其直接控制,故其对原劳务派遣员工仍实施了直接管理,劳务公司并未介入。此种情况符合“假外包、真派遣”的情形,而你们的报酬也一直按原约定方式履行。你可以据此要求品牌方和劳务公司基于劳务派遣关系承担相应的支付义务。


文/乔蓓华


责任编辑:王枫
劳动观察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收藏

相关新闻

劳动监察之窗丨未经许可不得经营劳...

热线实录丨劳务派遣工的劳动合同可...

热线实录丨劳务派遣公司能否收取介...

首页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