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职场中两起关于“双休”的争议事件接连发酵,引发全网对劳动者休息权的深度拷问:深圳一公司推出“业绩PK换双休”制度,获胜组次月可享“大小周”双休,失败组则需每周单休且无缘PK奖金。据HR回应,这样的安排主要因为公司人手不足,暂未实行双休。另一家则是一保险公司,在招聘平台上,一名求职者因提出“不接受没有双休”的合理诉求,竟被HR嘲讽“本科学历还想双休?黑名单见”。两起事件形式不同、场景各异,却折射出同一个令人警惕的现实:企业正将劳动者的休息权从“法定权益”降格为“附加奖励”或“筛选工具”。
我国《劳动法》明确规定,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1天,休息日安排工作需优先补休或支付双倍工资。这意味着,休息权是劳动者与生俱来的基本权利,与业绩高低、学历层次毫无关联,更不是企业可随意予取予夺的“福利”。深圳公司将休息权与业绩PK捆绑,本质是把企业经营压力转嫁为劳动者的权益损失,以“激励”为名行“压榨”之实;而HR嘲讽“本科学历不配双休”,则是将学历与法定权益强行绑定,用歧视性标准否定劳动者的基本权利。二者虽形式不同,却同样触碰了劳动法律的红线,违背了劳资平等的契约精神。
深究两起事件的背后,不难发现涉事企业的初衷或许存在一定的合理性——深圳公司称推出“业绩PK换双休”,是为了解决人手不足、激发员工积极性、提升经营效率;而嘲讽求职者的企业,大概率也是妄图通过这种傲慢的筛选方式,找到“妥协型”员工以降低管理成本。但无论初衷如何,这种“简单粗暴”的方式显然走错了方向,忽视了“人”的核心价值。真正有效的职场激励,从来不是靠捆绑休息权来实现的,必须建立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之上,尊重员工的价值与付出,通过搭建明确的职业成长路径、设计合理的薪酬回报体系、完善公平的晋升发展机制,让员工在自身权益得到充分保障的前提下,为企业发展贡献力量。
企业发展要靠制度创新,要“投资于人”。好好工作十分重要,它是个人价值实现的途径,也是企业稳步发展的基石;但好好休息同样重要,充足的休整时间,是劳动者恢复身心活力的保障,更是提升工作效率、迸发创新灵感的前提。
文/庄从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