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场问不倒|企事业单位是否必须进行年终考核?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邵未来 发布时间:2021-01-09 09:16

摘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明确提到,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和定期考核等方式。

岁末年初,不少企业都开展了对过去一年员工工作的年终考核。而事实上,对于企业是否必须进行年度考核并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具体操作是由公司规章制度自己制定的。


上海市圣知林律师事务所楼凌宇律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就目前来看,公务员单位、事业单位等公有性质组织以及其所属员工会按要求进行单位年度考核和个人年度考核,而非公有性质组织,则国家对其没有明确的要求,考核流程由单位自己规定。


其中,针对公务员,《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明确提到,公务员的考核分为平时考核、专项考核和定期考核等方式。非领导成员公务员的定期考核采取年度考核的方式。领导成员的考核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而对于事业单位,根据我国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应当根据聘用合同规定的岗位职责任务,全面考核工作人员的表现,重点考核工作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年度考核和聘期考核。年度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聘期考核的结果可以分为合格和不合格等档次。考核结果作为调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工资以及续订聘用合同的依据。


人社部也印发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暂行规定,考核范围包括各级国家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各级各类职员、专业技术人员和工人。规定明确,考核由事业单位负责人负责。必要时,事业单位负责人可以授权同级副职或有关机构负责人负责考核。


楼凌宇律师指出,在实际操作中,年终考核作为评定职工岗位胜任度、年终奖等内容的重要参考依据,被大部分企业应用。具体的考核标准,则是由企业自行与员工约定。


楼律师也提醒,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责任编辑:徐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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