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职工生育意愿调查”系列报道之二丨这道职场“减负题”的最优解在哪里?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庄从周,李成溪 发布时间:2025-08-21 16:55

摘要: 如何让双方消除顾虑,为女职工创造更包容、更友好的职场环境?这道题的“最优解”在哪里?

本报昨日“上海女职工生育意愿调查”系列报道之一,聚焦了国家、地方生育支持政策密集出台后,职场女性对于生育态度的看法。调查显示:在鼓励支持生育的大背景下,不少女职工怦然心动,但依然有不少顾虑。其中一个重要原因便是劳动力市场和职场对生育女性的就业歧视,以及生育后女性难以平衡家庭与职业发展关系。而对部分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来说,女职工生育带来的额外用工成本和管理成本,也是一笔不小的负担。如何让双方消除顾虑,为女职工创造更包容、更友好的职场环境?这道题的“最优解”在哪里?今天我们的报道将关注这一话题。


担忧“生育惩罚”

弹性工作或可提振信心


学术界有个名词,叫生育惩罚,指的是在劳动力市场中,女性由于生育而对其自身职业发展造成的负面影响,是生育与生产这对矛盾的体现。现实中,求职、就业环境好坏直接影响到女职工的生育率高低,不少女职工坦言,职场隐形性别歧视在应聘时仍然不时碰到。


智联招聘在今年上半年发布的《2025中国女性职场现状调查报告》显示,女性遭遇最多的职场不公现象为“求职中被问婚育”,有62.5%的女性选择此项。上海市总工会官方微信公众号“申工社”发起的“上海女职工生育意愿调查”也显示:18%受访者暂时不想生育的主要原因是“怕影响工作”。


“你现在当妈妈了,孩子还小需要照看,要么早点回家休息吧。”从事销售工作的胡女士告诉记者,产后回归职场第一周,尚在哺乳期的她得到了直属领导的“特别关心”,言下之意就是有了孩子会耽误工作,暗示她主动离职。“生孩子前我可是部门里的骨干员工,产后回来不仅被领导四处打压,整个人濒临崩溃,最终不得不辞职。”事实上,像胡女士这样,因生育原因被迫离开工作岗位的情况并不少见,据湖南省的一项调查数据显示,女职工选择推迟生育或者不生育的原因,绝大多数是担心怀孕后可能调离骨干岗位,会被“边缘化”。


那么,哪些职场举措会让女职工感受到更友好的生育环境?“上海女职工生育意愿调查”显示:在关于“企业出台哪些支持措施会提高生育意愿”的问题中,25%的被访者选择了弹性工作制(灵活安排上下班时间、可以远程办公)、24%的人选择了企业内有托育服务或者能提供托育补贴,23%的人选择了充足的产假和陪产假。可见,这三项是职场女性最为关心的生育支持措施。


企业注重用人成本

管理难度不断增加


职场女性期待更宽松的企业生育支持措施,然而,记者采访发现,一些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也有各自的苦衷,无论是用工成本还是企业管理,企业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


一家民营公司的HR徐女士告诉记者,女职工在怀孕、生产和哺乳期,企业对其工作的安排比较被动,处理不好就会有劳动风险。“我们考虑到经营成本,基本上一岗一人,部门里如果有一名女职工怀孕,她手头的工作就要由其他同事暂时顶替,有时候同事之间也会有怨气。另外,近年来推出的陪产假、育儿假等,也对企业管理带来了不小的负担。”


还有一些中小企业坦言,对于外地来沪工作的职工来说,双亲不在上海,带娃难困扰着这一群体,“我们也想为这些职工提供便利的托育服务,让职工工作更加安心,但企业规模小,没有场地,很难提供这类服务。”


在“申工社”发起的“上海女职工生育意愿调查”中,将视角聚焦在了企业可能遇到的困境上。在“企业在落实生育支持措施时,可能会遇到哪些问题?”这一项中,有39%的人选择了成本太高,还有25%的人选择了管理起来难度加大。北大核心期刊《人口与经济》发布的一项研究结果显示,女职工每生育一个孩子,在全国范围内企业平均需要承担3.2万元生育成本。


记者在采访企业HR和已经生育后返岗的女职工时明显感受到,双方都急需“减负”。女职工渴望在工作时间上“减负”,而企业则期待在用人成本上“减负”,如何化解这对矛盾?


消除企业和女职工顾虑

上海已出台最新政策


令人高兴的是,政府部门已开始着力寻求答案,并推出相关政策为企业“减负”。


8月19日,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官方微信号发送推文,详解产假社保补贴。根据《关于实施女职工产假及生育假期间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有关事项的通知》(沪人社规〔2025〕14号)规定,产假社保补贴的标准为产假及生育假期间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含生育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的单位实际缴纳部分的50%,从女职工生育当月起补贴6个月。


这也就意味着,有女职工今年1月生娃,单位便可申请享受今年1至6月的6个月产假社保补贴,补贴单位部分的50%。据悉,人社部门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细化方案、简化流程,将以更便捷的方式给到企业,尽可能做到免申即享、直达快享。


在采访过程中,记者在和部分企业负责人的沟通中了解到,企业主动设置“生育友好岗”的同时,也期望获得更多激励,一位企业负责人表示,近年来他确实感受到了教育、母婴、基建等行业因出生人口下滑受到的冲击,让育龄人口敢生、愿意生确实势在必行。“希望有关部门能进一步释放政策红利,通过减税、返还社保、提供岗位津贴等方式,给予企业设置‘生育友好岗’更大的动力。”


实际上,女性生育的社会成本是不可否认和忽视的,要解决这一问题,需要全社会合力,既要为女职工消除“不敢生”“怕失业”的后顾之忧,也要为用人单位减少经济压力,从而在全社会营造起积极的生育氛围。上海市首批劳动人事调解专家、上海市群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张越在受访时表示,要建成生育友好型社会,需引导职场环境向更加包容、多元的方向发展。用人单位在制度设计上同样也要适应社会变化,为生育后的女性劳动者提供适合她们的、更具人性化的岗位和关爱举措,让职场女性变“不敢生”为“愿意生”。


责任编辑:李轶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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