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推出家政员工制试点,16家企业上榜,三年行动方案配套税费减免、专项补贴、住房保障,政策端诚意不可谓不足。但从本次记者的调查(详见7月6日劳权周刊二版)情况来看:从业者不太想签,企业也觉得难推。员工制好不好是一回事,能不能让三方都觉得划算,并愿意携手共同推下去,是另一回事。
先说月嫂。签了员工制,只能接公司的单,价格公司定,不能挑单,还要连续工作。对技术成熟、客源稳定的资深月嫂来说,这些限制换来的社保收益并不比自己灵活就业窗口缴纳更划算。有人算过账,“两三个月的工资也能缴完两年的社保”。更现实的是,月嫂群体以农村户口和外地来沪的中年女性为主,不少人在户籍地已参加了农保,在上海再缴社保是重复参保,既不划算也无法衔接。制度设计得再好,当事人觉得不值,也推不动。
再说企业。据测算,每位员工制月嫂每年比中介制多花近5000元,目前全部由企业自行承担。一家能扛,不见得家家都能扛,大量小微企业的利润空间根本装不下员工制的成本。
两头都觉得不划算,制度就很难自己转起来。但这并不意味着员工制方向有问题——恰恰相反,它指向的是家政行业几十年来最深层的痛点:从业者没有社保、没有稳定收入保障、出了纠纷没人兜底。问题不在于要不要做,而在于怎么做才能让三方都愿意参与。
政策设计者显然考虑到了这一点,所以给出“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两种路径,三年行动方案也配套了税收优惠、专项补贴、住房支持和融资渠道,逐步为企业端分摊成本。员工制的目标,不应只是让更多企业挂上这块招牌,而是让企业愿意推、月嫂愿意签。
从业二十多年的家政老板孟凡给了四条建议,建立三方成本共担机制、实行分类管理、强化失信惩戒和降低小微企业成本——这是经验之谈,也是从业者的呼声。员工制不能只靠企业一肩挑,政策端需要在成本分摊上给出更具体的方案,监管端需要让合规者有回报、违规者有代价,而从业者需要在社保衔接上获得更灵活的通道。当三方都觉得这笔账算得过来,员工制才可能从少数企业的品牌标签变成整个行业的常态。
三年行动期不长。每一步都得踩在实处——先让愿意签的人签得值,让愿意推的企业推得动,这条路才能走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