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面对疫情期间劳动争议案件激增的情况,江苏省扬州市调解仲裁机构提前谋划、狠抓落实,用好“四字诀”,积极应对劳动人事争议调处工作新形势。2020年至今,扬州市各级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共受理案件5540件,调解结案4950件,涉案金额8150.69万元。
【研】
扬州市仲裁院通过月度学习会和案件研讨会等方式加强涉疫情劳动关系政策文件研习,做到心中有“谱”,有理有据定分止争。
【调】
扬州市仲裁院积极指导基层调解组织,依托“互联网+”平台,加强不见面调解,引导劳动者优先通过省调解服务平台申请调解,指定工作人员处理争议。针对不同企业,扬州市仲裁院在创新工作机制上下功夫,先后建立“员工谈心”,外来员工协调小组等制度;针对不同的劳动争议类型,实施主动介入调解法、上下联动调解法、全程跟踪调解法,调解效率显著提高。
【预】
扬州市仲裁院针对集体性劳动纠纷,由当地人社部门启动劳动争议预防预警机制,指派区相关工作小组主动上门,提前介入,了解实情,快速处置,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同时,畅通集体争议“1+2+1”调解衔接联动快速处理绿色通道。
【联】
扬州市仲裁院主动对接工会和法律援助中心,整合资源,在市劳动人事争议维权大厅设立工会调解和法律援助窗口,各县(市、区)调解仲裁机构办公场所设置法律援助工作站、申请仲裁法律援助宣传专栏,定期安排驻点律师为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咨询,提前化解劳动争议。同时,着力做好复工复产重点企业服务工作,加强对受疫情影响民营企业的劳动用工指导及政策宣讲,及时了解企业用工情况并指导企业妥善化解劳动争议。
(作者单位:江苏省扬州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