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拒绝沉默,坚定说“不”。面对性骚扰,应当向对方明确表明自己的态度。断然拒绝,要求对方检点自己的行为。
注意保留证据。想方设法利用录音、录像等工具记录性骚扰过程。注意保留手机短信、聊天记录、电子邮件等有骚扰信息的电子文档。电子信息需要及时到公证机构进行公证,以免被对方删除或者被质疑真实性。
及时向单位进行投诉。受害人应当勇敢地向本单位受理投诉的举报机构或相关部门投诉。如果单位没有设立专门的机构,可以向人力资源主管部门或上级单位投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禁止对妇女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有权向单位和有关机关投诉。
向工会、妇联等组织投诉。受害人可以向工会(职工维权热12351)、妇联(妇女维权热线12338)等组织投诉,寻求支持和帮助。
报警。受害人可以拨打110报警电话或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
向法院起诉。受害人可以选择向法院起诉,要求其停止侵害、赔偿经济损失、支付精神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对妇女实施性骚扰或者家庭暴力,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受害人可以提请公安机关对违法行为人依法给予行政处罚,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