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记者联系上总包公司项目部书记,获悉关于农民工讨薪的另一些细节。
关于仍有8名农民工被拖欠96万余元的说法,总包公司项目部书记说:“2018年春节前,总包公司便已支付110万元工程款给潘某,另有77万元农民工工资直接发到农民工手中。当时因有8人劳动关系无法核实,就未纳入工资发放的农民工名单,总共付款金额为187万元。”
书记表示,2018年初,总包公司了解到农民工工资拖欠情况后,第一时间就组织专人接待投诉者,并约请汪某共同参与协调。在2018年1月9日的面谈中,三方达成了两点共识:第一,2月10日前支付潘某丈夫110万元工程款(含农民工工资,后由总包公司支付,另一家分包公司转账,实际收款人为潘某),项目完工后再支付剩余款项,并由汪某写下付款计划;第二,潘某提供农民工工资明细,经总包、分包审核无误后,由总包公司全额支付拖欠工资。书记补充道: “期间,我们收到了16名农民工工资明细,实际存在欠薪问题的农民工只有8人,总计拖欠工资77万余元。”
由于临近春节,在支付77万元欠薪的同时,总包公司还对其中3名从外地赶来的农民工进行了人均500元的额外补贴。“这些补贴,也有签收明细。”书记说。
在总包公司帮助下,本次欠薪问题的关键人物——分包公司负责人汪某,也接受了记者的采访。根据汪某描述,他负责的分包公司2016年曾向潘某丈夫支付过一笔68万元工程款,同时还为20余名农民工结清过40万元工资。
汪某表示:“我没欠这8个人工资!严格来讲,潘某丈夫其实是我的分包(商),我们只约定按行规‘道面破除’一米多少价格来结算工程款,工人他找的,工资由他付。”汪某继续解释:“2016年底,我给潘某丈夫68万元,有转账记录。我认为(这些钱)应该足够他发工资和购买材料了。”
汪某告诉记者,除了68万元工程款,他还付过另外一笔40万元的农民工工资。2017年3、4月间,潘某丈夫向他提出要涨价,汪某没有接受,苦于暂时无法找到工人替代,汪某主动表示:工人继续工作不要停,之后工资由他来发。
汪某说,这40万元正是2017年5月潘某丈夫退出项目后,他直接给项目上20余位农民工结清的工资(2017年初至2017年5月)。可同时汪某也颇为无奈:“因为当初支付的这40万元都是现金,签收单据找不到了。”
当记者问及,为何他会在2017年结清农民工工资后,仍给潘某写下222万元工人工资欠条时,汪某承认欠条确是他写,但不是工人工资,是工程款,欠条写下的时间也并非2017年,而是2018年。汪某说:“当时,我的公司还在结算期,潘某等人找到我,给我列了一份明细,提出仍有380余万工程款(2016年-2017年)没结清,除去一些由我支付的费用后,剩下的刚好是222万元。”汪某自称一时糊涂,甚至没有仔细看明显高于市场价格的工程费:“潘某等让我不要把(工程款)明细列太细,笼统写成工人工资最方便,我就信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