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权观点:劳动权岂能随意剥夺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李嘉宝 发布时间:2021-09-22 09:34

摘要: 劳动权是一项公民的基本权利,目前的法律尚未赋予用人单位强制要求员工待岗的权利。

职工突发疾病不能正常工作,势必影响到劳动合同的履行、增加用人单位的负担。在这样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应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近日,本报接到职工投诉,投诉人称自己突发疾病后,已能正常上班,但几次调岗后公司仍要求其待岗在家。对此,公司称其身体情况已不再适合原有岗位,且公司业务调整后岗位调整,也没有合适的调岗岗位。


劳动权可以随意剥夺吗?答案自然是否定的。对于该案例,劳权专家解析,劳动权是一项公民的基本权利,目前的法律尚未赋予用人单位强制要求员工待岗的权利。在类似情况下,用人单位可以征得劳动者同意,陪同其去医院就医,咨询专业人士的意见;可以考虑安排劳动者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根据鉴定结果决定是否同意其复工;可以通过与劳动者协商的方式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单方面地强制职工待岗,不合理也不合情。


劳资关系中,劳动者相对弱势,对于病愈之后的劳动者,用人单位更应在遵纪守法的基础上,以人性化手段,站在职工角度,妥善处理劳资双方关系,保护好职工的“劳动权”。


摄 影:贡俊祺
责任编辑:梁嘉蕾,曹剑华
劳动观察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收藏

相关新闻

企业应加强数据化管理,认证电子数...

部分企业篡改电子版内容,劳动者不...

录用、发工资电子化,企业管理跟上...

首页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