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乔法官:
我儿子从小由奶奶带大,做事非常任性。初中毕业后,他就跑来上海,说要打工挣钱。一位同乡介绍去了一家机械厂当操作工。前两天他说和班组长因为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了争吵,班组长让他不要来了。他还说别人告诉他,单位违法开除要赔钱,他要去打官司。我们打电话到单位去问情况。公司里的人却说并没有开除他,但如果他不来上班,会视为他自动离职。我们夫妻俩都很担心。
读者章女士
章女士:
为了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即用人单位应当对其解除行为的合法性充分举证,包括其解除劳动合同依据的事实客观存在、处理依据的规章制度合法有效以及解除劳动合同程序合法。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不主张恢复劳动关系或恢复履行已无可能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但主张违法解除赔偿金的首要前提是该解除合同行为是用人单位做出的,劳动者需有初步证据证实合同解除是用人单位所为。人事关系的管理通常并非班组长职权范围。你儿子与班组长发生口角,在未拿到单位书面解除合同决定或有职权的管理人员的口头通知的情况下,仅凭班组长的一句气话就选择离职,过于草率。现单位已明确否认做过解除劳动合同决定,并要求其正常上班。在无证据证明单位解雇在先的情况下,你儿子如固执己见,则会变成主动离职,其关于赔偿的请求亦难获支持。
希望你好好和儿子谈一下,帮其做出正确选择,通过合理途径解决矛盾。
(作者为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2020年获评全国模范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