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习到期后仍然在岗、实习受伤怎么办、没有实习工资却还问自己收钱……尚未正式成为劳动者的实习生们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本报邀请上海宸豪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律师陆端靖针对五大实习相关案例进行解析。
案例二:实习无补助反而要收费,何解?
在外省市就读护理专业的周同学最近缴纳了一笔实习费,感到费解又苦闷,“我只是一名在实习的护理学生,实习没工资也没补助,还要自己租房子,生活费也要问家里要。”
没有任何实习补贴,并且还需交服装费、押金,对比其他部分学校将实习费囊括在了学费中的情况,周同学感到愤怒的同时十分不解,实习工作并不轻松,自己为何花钱成为了单位免费的劳动力?
周同学想问,实习没有工资补助是合理的吗?缴纳的这笔实习费又是否有道理?
律师解读:
企业收取职校生实习费的做法是错误的,根据规定, 职业学校和实习单位不得向学生收取实习押金、培训费、实习报酬提成、管理费、实习材料费、就业服务费或者其他形式的实习费用,不得扣押学生的学生证、居民身份证或其他证件,不得要求学生提供担保或者以其他名义收取学生财物。
企业不支付报酬的做法同样也是错误的,根据规定,接收学生岗位实习的实习单位,应当参考本单位相同岗位的报酬标准和岗位实习学生的工作量、工作强度、工作时间等因素,给予适当的实习报酬。在实习岗位相对独立参与实际工作、初步具备实践岗位独立工作能力的学生,原则上应不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工资标准的80%或最低档工资标准,并按照实习协议约定,以货币形式及时、足额、直接支付给学生,原则上支付周期不得超过1个月,不得以物品或代金券等代替货币支付或经过第三方转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