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司法认定中的举证要点
为厘清职场性骚扰行为的司法认定要点,帮助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从举证的角度保留相关证据,形成完整证据链,以在职场性骚扰相关案件中获得胜利,保障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笔者通过对北京、上海、广州三地近年关涉职场性骚扰案例的对比分析,总结出司法认定构成职场性骚扰的举证要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职场性骚扰行为相关的聊天记录、电话记录、邮件记录、录音录像等证据材料,并能在庭审中提供原始载体或公证证明;证据材料证明的骚扰性行为应能构成性骚扰行为,并能展现该行为违背受害人的意愿;在与骚扰者进行谈话或者庭审中,骚扰者对骚扰行为进行了自认;受害者自述及其他相关人员的证人证言,并能请受害者和证人出庭作证;就职场性骚扰行为的报警记录及公安查明的骚扰事实;若涉及对骚扰者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解除还应提供合法有效的规章制度。
司法未认定构成职场性骚扰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无法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的原始载体或公证证明;骚扰者不认可其实施了骚扰行为,又未能举证证明存在性骚扰行为或者达到性骚扰程度;未能证明违背了相对人意愿;只有证人证言,无其他证据相互佐证;无法联系到受害人或者证人,或者受害人和证人未能出庭作证。被骚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可参考以上司法认定要点,保留、搜集、汇总相关证据,以证明相关职场性骚扰行为,让骚扰者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