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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报用户注册协议


为了更好地为您提供服务,请您在决定成为劳动报(http://www.thepaper.cn,以下称“劳动报”或“劳动报”)的注册用户前仔细阅读以下协议,理解并同意后再进行注册。

本协议是用户与劳动报就注册、登录、使用劳动报等所涉及的事宜订立的协议。用户在使用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协议,用户在向劳动报提出申请并正式入驻后即表示用户已完全充分理解、同意并自愿接受本协议所有内容。若用户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有异议,请停止注册、登录或继续使用劳动报提供的全部服务。

劳动报保留自行决定在任何时候变更、修改、增加或删除本协议条款部分或全部内容的权利。用户有责任定期查看不时更新的本协议的内容。用户在更新的协议条款发布之后继续使用劳动报,即表示用户同意且接受该等更新。


一、定义


1.1 网络服务:指劳动报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及其不时发布的规则、规范提供的基于互联网以及移动网的相关服务。

1.2 用户:指登录劳动报、直接或通过任何方式间接(如 RSS 源和站外 API引用等)使用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用户在劳动报上载、复制、发布、下载、转载等以各种形式传播文字、图片、音频、工会、图表、漫画等内容)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用户使用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应当接受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条款并完成全部的注册程序。


二、账户注册和使用


2.1 用户应当使用真实、准确、合法、有效的身份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电子邮件地址、联系电话、联系地址)注册账号并注意及时更新,以便劳动报在必要时与用户联系。

2.2 劳动报有权在核查用户提交的注册信息后再决定是否核准用户的注册申请。若用户提交的注册信息不完整或不准确,则可能无法完成注册。部分栏目或频道(包括但不限于问吧、问政、湃客等)用户需提交劳动报要求的其他补充资料方可完成注册。

2.3 用户设置的用户名称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劳动报相关规则、规范,否则劳动报可对用户的账户名进行暂停使用或作注销处理,并向相关主管机关报告。

2.4 用户理解并承诺,用户的用户名称、头像和签名等注册信息中不得出现违法和不良信息,没有冒用、违法关联名称、中央国家机关名称、地方各地党政领导机关名称、社会公共机构名称、外国国家名称、国际组织名称、境内外媒体名称、党和国家领导人、境外政要或社会名人姓名等,用户在账号注册过程中需遵守法律法规、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公共秩序、社会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内容。

2.5 用户同意并授权,劳动报可以根据用户提供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联系人等信息,向全国公民身份号码查询服务中心、电信运营商、金融服务机构等可靠单位发起用户身份真实性、用户征信记录等情况的查询。

2.6 用户的用户账号及相应的密码由用户负责保管;用户应当对以其用户账号进行的所有活动和事件负法律责任。如用户违反本协议内容或劳动报公示的任何规则、规范,劳动报有权对用户账号进行暂停使用、注销或停止提供服务等处理,由此导致的包括并不限于用户通讯中断、资料和内容等清空等损失由用户自行承担。


三、用户个人信息保护


3.1 保护用户个人信息是劳动报的最基本原则之一,劳动报保证不向其他任何公司、组织或个人披露单个用户的注册信息及用户在使用网络服务时存储在劳动报的非公开内容,但下列情况除外:

(1) 事先获得用户的明确授权;

(2) 根据有关的法律法规要求;

(3) 按照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

(4) 为维护社会公众的利益;

(5) 为维护劳动报的合法权益。

3.2 用户理解,劳动报可能会与第三方合作向用户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在此情况下,如该第三方同意承担与劳动报同等的保护用户隐私的责任,则劳动报有权将用户的注册信息等提供给该第三方。

3.3 为了给用户提供更好的内容,同时为了维护/改进我们的产品/服务,在不透露单个用户隐私资料的前提下,劳动报有权对整个用户数据库进行分析并对用户数据库进行商业上的利用。或将用户的相关信息(如浏览记录,广告展示记录等)共享给提供数据服务(包括网络广告监测、数据统计、数据分析)的部分业务合作伙伴,用于广告分析及优化广告投放等用途。为用户考虑,劳动报目前仅与已签署严格数据安全保密协议的业务合作伙伴进行共享。

3.4 用户在使用劳动报的过程中,亦保证不以搜集、复制、存储、传播等任何方式使用其他用户的个人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后果用户应当自行承担。


四、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4.1 普通用户有权修改其账户中各项可修改信息,自行选择昵称和录入介绍性文字,自行决定是否提供非必填项的内容。部分栏目、频道等(包括但不限于问吧、问政、湃客等)有实名认证标注,则此部分用户的可修改信息部分受限。

4.2 用户须对在劳动报的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有效性承担全部责任,如用户注册信息虚假、不合法、不准确或无效给劳动报或第三方造成损害的,用户应当依法予以赔偿。

4.3 用户有义务保证用户密码和账号的安全并不得将其账号、密码转让或出借予他人使用,用户利用其密码和账号所进行的一切活动引起的任何损失或损害,由用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劳动报不承担任何责任。如用户发现账号遭到未授权的使用或发生其他任何安全问题,应立即修改账号密码并通知劳动报。如因黑客行为或用户的保管疏忽导致账号被非法使用,劳动报不承担任何责任。

4.4 用户不得冒充他人、利用他人的名义发布任何信息或恶意使用注册账号导致其他用户误认,否则劳动报有权立即停止用户账号的使用权限,用户应自行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4.5 用户应保证对在劳动报制作、复制、上载、发布、传播、转载的任何内容享有合法权益,若前述内容发生权利纠纷或侵犯了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需用户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4.6 用户应遵守法律法规、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和劳动报的各项规则、规范,并正确、适当地使用、运营、管理用户账号,否则,劳动报有权视情况中止或终止对用户提供网络服务。

4.7 用户的言行应遵守《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电子公告服务管理规定》《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条例》《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守所有与网络服务有关的网络协议、规定和程序。

4.8 用户使用劳动报过程中所制作、复制、上传、发布、传播、转载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语音、图片、工会、图文、图表、漫画、网页链接等),不得逾越法律法规、社会主义制度、国家利益、公民合法权益、社会公共秩序、道德风尚和信息真实性等“七条底线”,不得发表含有下列信息的内容:

(1) 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

(2) 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的;

(3) 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

(4) 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的;

(5) 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

(6) 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

(7) 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或者教唆犯罪的;

(8) 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9) 对他人进行暴力恐吓、威胁,实施人肉搜索的;

(10) 未获得未满18周岁未成年人法定监护人的书面同意,传播该未成年人的隐私信息的;

(11) 散布污言秽语,损害社会公序良俗的;

(12) 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

(13) 未经劳动报的同意散布商业广告,或类似的商业招揽信息;

(14) 使用劳动报新网常用语言文字以外的其他语言文字评论的;

(15) 与所评论的信息毫无关系的;

(16) 所发表的信息毫无意义的,或刻意使用字符组合以逃避技术审核的;

(17) 煽动非法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聚众扰乱社会秩序的;

(18) 以非法民间组织名义活动的;

(19) 含有法律、法规和政策禁止的其他内容的信息。

有违上述内容者,劳动报有权不经用户同意,直接视情况采取预先警示、拒绝发布、修改、屏蔽、删除用户发布的信息或短期禁止、永久停止其账号使用权限等管理措施。对涉嫌违法犯罪的用户言论劳动报将保存在案、并在接受有关政府部门调查时如实报告。

4.9 为保证劳动报的正常运营及用户的良好体验,用户承诺并保证不利用劳动报制作、复制、上载、发布、传播、转载如下内容:(1) 虚假信息;

(2) 含有任何骚扰性的、中伤他人的、辱骂性的、恐吓性的、庸俗淫秽的、有性或性暗示以及任何其他类似信息;

(3) 骚扰、垃圾广告;

(4) 涉及他人隐私、个人信息或资料的任何信息;

(5) 侵害他人名誉权、肖像权、知识产权、商业秘密等合法权益的任何信息;

(6) 含有其他干扰劳动报正常运营的信息。

4.10 为确保劳动报和用户的利益,用户在使用本平台时,不得进行如下行为(该行为是指使用账户和劳动报所进行的任何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注册登录、账号运营、管理及推广以及其他行为):

(1) 强制、诱导其他用户关注、点击链接页面或分享信息;

(2) 未经劳动报新闻书面许可使用插件、外挂或其他第三方工具、服务接入劳动报;

(3) 利用劳动报及其用户账号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4) 利用劳动报的网络服务系统进行任何可能对互联网或移动网正常运转造成不利影响的行为;

(5) 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侵犯劳动报或其他用户合法权益、干扰劳动报正常运营或以劳动报的名义从事未经劳动报明示授权的行为。

4.11 用户承诺在未经劳动报同意的情况下不利用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进行销售或其他商业用途。若用户需对劳动报内容创作衍生作品或利用劳动报平台进行广告、推广等商业活动,用户须向劳动报另行提交书面申请,在符合劳动报规定条件并且得到劳动报同意后,用户方可对劳动报内容创作衍生品、通过劳动报进行广告、推广等商业活动,但用户应当自行为该类商业活动负法律责任,劳动报并无义务对用户的任何行为承担任何责任。

4.12 用户同意劳动报有权在提供网络服务过程中以各种方式投放各种商业性广告或其他任何类型的商业信息,并且用户同意接受劳动报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商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

4.13 劳动报内设有通往其他网站和网页的链接,但这些网站和网页并非由劳动报经营或控制,劳动报不对该些网站和网页内容承担责任。用户启动任何此类链接或网页和/或离开劳动报进入其他网站或网页,所有风险均由用户自行承担,劳动报不对此承担任何责任。


五、劳动报的权利和义务


5.1 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的具体内容由劳动报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决定,例如新闻、工会、搜索、图片、论坛(BBS)、发表新闻评论等。用户理解,劳动报仅提供相关的网络服务,用户使用劳动报的网络服务所需的设备(如个人电脑、手机、及其他与接入互联网或移动网有关的装置)及所需的费用(如为接入互联网而支付的电话费及上网费、为使用移动网而支付的手机费)均应由用户自行负担。

5.2 为保障用户和劳动报的利益,劳动报有权对用户注册时提交的信息进行审查,并有权要求用户完善相关信息。但劳动报的审查仅是形式审查,劳动报不对用户提交的材料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5.3 鉴于网络服务的特殊性,用户同意劳动报有权随时变更、暂停、限制、中断或终止部分或全部的网络服务。劳动报无需通知用户,也无需对任何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5.4 用户理解,劳动报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提供网络服务的平台(如互联网网站、移动网络等)或相关的设备进行检修或者维护,如因此类情况而造成收费网络服务在合理时间内的中断,劳动报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5.5 如用户违反法律法规、本协议任一条款的约定或劳动报规则、规范的规定的(包括但不限于提交虚假注册信息、发布违法信息等),劳动报有权要求用户改正或直接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更改或删除用户发布内容、中断或终止向用户提供本协议项下的网络服务等),劳动报无需为此对用户或任何第三方承担任何责任。

5.6 如果用户停止使用本服务或服务被终止或取消,劳动报有权自主决定是否从服务器上永久地删除用户的数据且无需向用户返还任何数据。

5.7 用户充分理解并同意: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中可能包括劳动报针对个人或企业推出的信息发布或品牌推广服务,用户同意劳动报有权在劳动报以各种方式投放各种商业性广告或其他任何类型的商业信息,并且用户同意接受劳动报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方式向用户发送商品促销或其他相关商业信息。

5.8 用户同意在使用劳动报服务的过程中,劳动报有权基于用户的操作行为进行非商业性的调查研究。

5.9 劳动报在使用用户发表、上传的内容时,有权对内容中出现的商业信息或劳动报认为播出会有不利影响的信息进行处理(包括但不限于删减、打码等)。


六、知识产权


6.1 劳动报提供的所有网页内容、网页设计的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声音、录像、图表、标志、标识、广告、商标、商号、域名、软件、程序、版面设计、排版方式、专栏目录与名称、内容分类标准及多媒体形式的新闻﹑信息等)网络服务中包含的标识、版面设计、排版方式、文本、图片、图形等均受我国相关法律及适用之国际公约中有关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及/或其他财产所有权法律的保护,为劳动报及/或相关权利人专属所有或持有。

6.2 未经劳动报及/或相关权利人明确书面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复制、转载、下载、摘编、修改、链接、转帖、在非劳动报所属的服务器上做镜像或以其他直接、间接形式使用前述劳动报提供的所有网页内容、网页设计的所有内容。

6.3 用户在劳动报发表或上传到劳动报(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报问吧、问政、湃客等栏目;新闻评论、论坛及工会、文字、图片报料等)的任何原创内容,著作权归用户本人所有,用户可依法自行授权第三方使用。第三方拟获得合法授权的,应按有关国际公约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有关规定通知劳动报及著作权人并支付版权费用。第三方获得合法授权后,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应当在该等作品的正文开头的显著位置注明原作者姓名、原始链接以及“来源于劳动报,未经授权不得转载”字样。

6.4 为了促进知识的分享和传播,用户一经注册并在劳动报(包括但不限于劳动报问吧、问政、湃客等栏目;新闻评论、论坛及工会、文字、图片报料区等)上发布或上传的任何原创内容,即为同意授予劳动报在全世界范围内不限形式和载体地对前述用户发表的全部原创内容享有永久的、不可撤销的、免费的、非独家的使用权和转授权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使用、修改、复制、发行、出租、展览、摄制、改编、汇编、整理、注释、出版(含结集出版)、翻译、信息网络传播、广播、表演、据以创作衍生作品及著作权法等法律法规所规定的著作财产权利,劳动报有权将该等用户原创内容用于劳动报各种形态的产品、作品、媒体和技术中,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各类计算机应用程序、电子报刊杂志、其他互联网产品、平面出版物等。用户授权其他第三方使用其发表在劳动报上的原创内容时不得损害或妨碍劳动报前述全部或部分权利的行使。

6.5 用户在劳动报发表、上传或提供的内容若非用户原创,用户应保证其已取得著作权人或相关权利人的合法授权。

6.6 用户均应保证其在劳动报上发表、上传或向劳动报提供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工会、图片、文字等)的真实性与合法性,不存在任何虚假、具有误导性的内容,不侵犯任何其他第三方的权益,不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社会公序良俗。劳动报有权但无义务对用户发表或上传的内容进行审核,如果劳动报发现或者第三方主张用户发表或上传的内容涉嫌违法或侵权的,劳动报有权根据《侵权责任法》《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及劳动报站的相关规范对侵权信息采取删除等处理方式,并有权追究用户的法律责任。给劳动报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用户应负责全额赔偿。

6.7 如果任何第三方侵犯了用户相关的权利或者未按照“知识产权条款”约定使用载于劳动报的内容的,用户同意授权劳动报或劳动报指定的代理人代表劳动报自身或用户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该第三方提出警告、投诉、发起行政执法、单独提起诉讼、进行上诉或谈判和解,并且用户同意在劳动报认为必要的情况下参与共同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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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 用户确认向劳动报提供内容、素材前,已经明确知晓并认可劳动报的稿费计算方式及结算方式。

6.11 劳动报尊重用户署名权,在使用用户提交或上传的内容时,按照用户提交或上传内容时所提供的署名形式进行署名。若劳动报认为用户署名形式存在违反公序良俗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劳动报可要求用户修改署名形式;若用户拒绝修改的,劳动报有权拒绝展现用户署名。


七、免责声明


7.1 用户明确同意其使用劳动报的网络服务所存在的风险及一切后果将完全由用户本人承担,劳动报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7.2 劳动报无法保证其提供的网络服务一定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不保证网络服务的及时性、安全性、准确性、也不保证网络服务不会中断。

7.3 劳动报不保证为方便用户而设置的外部链接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同时,对于该等外部链接指向的不由劳动报实际控制的任何网页上的内容,劳动报不承担任何责任。

7.4 对于因不可抗力或劳动报不能控制的原因造成的网络服务中断或其它缺陷,劳动报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将尽力减少因此而给用户造成的损失和影响。

7.5 用户因第三方如电信部门的通讯线路故障、技术问题、网络、电脑故障、系统不稳定性及类似原因而遭受的一切损失,劳动报不承担责任。

7.6 上述免责声明适用于任何非因劳动报过错导致的不履行、错误、疏忽、中断、删除、缺陷、操作或传输迟延、电脑病毒、通信线路故障、失窃或破坏或未经授权访问、篡改或使用

(无论是违约、侵权、过失或任何其他诉因) 而造成的任何损害、责任或伤害。

7.7 对于劳动报向用户提供的下列产品或者服务的质量缺陷本身及其引发的任何损失,劳动报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1) 劳动报向用户免费提供的各项网络服务;

(2) 劳动报向用户赠送的任何产品或者服务;

(3) 劳动报向收费网络服务用户附赠的各种产品或者服务。

7.8 劳动报保留在任何时候不经通知进行以下任何行为的权利:

(1) 基于任何原因,修改、中止或终止劳动报或其任何部分的运行或访问;

(2) 修改或变更劳动报或其任何部分及任何适用规则、规范或条款;

(3) 在进行定期或非定期维护、错误纠正或其他变更所必须时,中断劳动报或其任何部分的运行。


八、法律责任


8.1 用户理解并认可,劳动报为提供信息分享、传播及获取的平台,用户在使用劳动报时,请用户自行对内容加以判断,并承担因使用内容而引起的所有风险。用户须为自己注册账户下的一切行为负责,包括用户所发表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有效性,以及承担因账号使用、运营、管理行为产生的结果。劳动报无法且不会对因用户的行为而导致的风险损失或损害承担责任。如果用户发现任何人违反本协议规定或以其他不当的方式使用劳动报服务,请立即举报或投诉,劳动报将依法进行处理。

8.2 对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规定的行为,劳动报将依法律规定及上述规则等加以合理判断进行处理,对违法违规的任何人士采取适当的法律行动,并依据法律法规保存有关信息并向有关部门报告等。 8.3 若用户上传、发布的内容或其他在劳动报上从事的行为侵害他人利益并引发第三方的任何索赔、要求或赔偿的,需由用户承担全部法律责任。若因此给劳动报或第三方造成任何损失,用户应负责赔偿并使之免受损害,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用、律师费用、和解费用、罚款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损害赔偿金额及其他直接或间接支出费用。

8.4 若劳动报发现有用户不当使用用户账号或有用户账号被他人举报投诉时,劳动报有权不经通知随时删除相关内容,并视用户行为情节对违规账号进行处理,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删除部分或全部订阅用户、限制或禁止使用全部或部分功能、账号封禁甚至注销,并有权视具体情况而公告处理结果。

8.5 如因劳动报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条款而给用户造成损失,劳动报同意对由此造成的用户直接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但劳动报对用户使用网络服务所产生的任何间接、偶然、特殊及继起的损害不负责任,这些损害可能来自:不正当使用网络服务、在网上购买商品或进行同类型服务、在网上进行交易、非法使用网络服务或用户传送的信息有所变动。


九、协议的修改


9.1 根据互联网的发展和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变更,或者因劳动报自身业务发展需要,劳动报有权随时修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一旦本协议的内容发生变动,劳动报将会直接在网站上公布修改之后的协议内容,该公布行为视为劳动报已经通知用户修改内容。劳动报也可自行决定通过其他适当方式向用户提示修改内容。

9.2 用户应当及时定期、及时查看更新后的协议,如果用户不同意劳动报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用户有权停止使用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如果用户继续使用劳动报提供的网络服务,则视为用户接受劳动报对本协议相关条款所做的修改。


十、通知送达


10.1 本协议项下劳动报对于用户所有的通知均可通过网页公告、电子邮件、手机短信或常规的信件传送等方式进行;劳动报发出该等通知之日视为已送达收件人之日。

10.2 用户对于劳动报的通知应当通过劳动报对外正式公布的通信地址、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等联系信息进行送达。


十一、法律管辖


11.1 本协议的成立、生效、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都适用中国法律并受中国法院管辖。

11.2 如双方就本协议内容或其执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应向劳动报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其他规定


12.1 用户和劳动报均是独立的主体,在任何情况下本协议不构成双方之间的代理、合伙、合营或雇佣关系。

12.2 劳动报针对全部网络服务的使用和/或某些特定网络服务的使用通过各种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网页公告、电子邮件、短信提醒等)作出的任何声明、通知、警示等内容以及劳动报公布的任何规则、规范均为本协议的一部分,用户如使用该等劳动报的网络服务,视为用户同意该等声明、通知、警示、规则、规范的内容。

12.3 本协议构成双方对本协议之约定事项及其他有关事宜的完整协议,除本协议规定的之外,未赋予本协议各方其他权利。

12.4 本协议任何条款无论因何种原因部分无效或不可执行,其余条款仍有效,对本协议各方具有约束力。

12.5 劳动报郑重提醒用户注意本协议中免除劳动报责任和限制用户权利的条款,请用户仔细阅读,自主考虑风险。

12.6 本协议中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在解释本协议时应被忽略。

12.7 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本协议的最终解释权归劳动报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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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索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深化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上海工会大力推进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建设的生动实践综述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张锐杰 发布时间:2024-04-10 08:58

摘要: 让更多的职工声音被听到

近年来,上海市总工会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坚持示范引领、分类施策,进一步扩大职代会、厂务公开的建制覆盖,推动制度实施更加规范。积极适应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和职工群体的多元需求,有力有效做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在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上广泛汇聚工人力量、展现工人担当。


在去年年底召开的上海市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进会议上,表彰了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十佳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今年,中华全国总工会公示了新一批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全国推动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先进单位和全国厂务公开民主管理示范单位。本期劳权周刊将梳理本市探索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深化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经验做法。


加强顶层制度设计

夯实民主管理工作基础


顶层制度设计是夯实民主管理工作基础的基本保障,市总工会充分依托人大、政协协商民主以及政府与工会联席会议、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等平台,源头参与涉企事业单位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的法规政策的制定出台健全完善。在全国范围内,上海率先完成地方性法规《上海市工会条例》的修改,开展《上海市职工代表大会条例》执法检查,依法建立完善职工代表大会、职工董事监事和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


目前,全市已健全“区(产业、系统)—街镇、国企—基层企事业单位”三级领导小组架构,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党政共同负责、有关方面齐抓共管、职工群众广泛参与、工会组织具体运作”的领导体制。在徐汇区,厂务公开民主管理被纳入同级党政领导的绩效目标考核体系和工会工作年度目标管理的考核内容,以机制建设形成工作合力,区内特色经验做法不断涌现:区属国企徐房集团“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参与重大事项决策”、民营企业泰坦科技“企业、工会、员工三方会谈”、民营企业米哈游公司开发问卷系统,召开职代会前,对涉及职工权益事项进行问卷调查,充分征求职工意见建议;在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医院建立健全《复旦大学附属妇产科医院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范》等11项工作制度,依据《院务公开制度》向职工做《院务公开报告》。从涉及职工衣食住行到业务,年处理职工建议近300条。每个月,医院坚持开展一次满意度调查,全院的医生护士都接受病人的监督、评价,院务公开工作也成为改善患者就医体验的一项重要助力……


在加强顶层设计的同时,民主管理的模式同样在创新。兼顾“走出去”企业、“一带一路”项目不断增多等实际情况,市总工会开发职代会线上系统平台,制定《上海市企事业单位网络职工代表大会工作规程(试行)》,300多家企业在市总工会的指导下,通过系统平台履行相关民主程序。


在中港疏浚有限公司,网络手段拓宽了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方式:既有“面对面月月谈”这样的传统座谈会形式,也有企业综合管理平台、微信公众号等线上反馈渠道。职工提案、评优评先、职工之家建设、困难帮扶申报等工作都可在线上一键交办、催办、办理、反馈。截止目前,线上累计办结职工提案47件次,班组活动、困难帮扶及职工之家建设等申报流程近900件次,办理反馈职工满意度100%。


首创新就业形态协商“上海模式”

民主管理范围更“新”更“全”


2022年7月,在市总工会、普陀区总工会的推动、指导下,“饿了么”上海地区在全国范围内首创平台企业与一线网约送餐员代表协商恳谈模式,诞生全国首份平台企业与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民主协商纪要。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成为上海一支庞大的劳动者群体。以快递、外卖等群体为代表的他们在飞奔的同时,其非标准劳动关系也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劳动权益问题。市总工会以网约送餐员协商恳谈会为起点,瞄准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这一群体,首创以协商恳谈、职代会(联合)会议、建会建制工作联动和全网协商协调为核心的新就业形态协商协调“上海模式”,推动饿了么、叮咚、盒马(中国)、“三通一达”、极兔、德邦9家总部在沪互联网平台企业建立全网协商协调和职代会制度,推动美团(上海)建立地区总部的协商制度。其中,“三通一达”等快递平台企业协商成果覆盖全国近25万个直营和加盟网点超过220万名劳动者。“饿了么”全网集体合同覆盖全国7大片区、1.1万个配送站点、超过300万名众包、专送骑手和站点服务商人员。


起初,饿了么对开展协商有所顾虑,但在实践后,企业发现来自一线骑手的心声成为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的内生优势。随着民主管理制度建设的逐步推进,平台对一线骑手的权益保障更有规范、成体系。比如,因天气等客观原因造成服务超时的骑手申诉免责转变为自动免责,加大智能头盔投放力度全方位保障骑手安全,为试点地区骑手参保职业伤害保障和互助保障计划,提高骑手职业技能和学历教育等。同时,平台还进一步延伸服务触角,建立2万多家“一平米温暖驿站”、骑士驿站、党工服务驿站三级服务阵地;共建“骑士新家”,为优秀送餐员提供星级租住公寓;设立逢“7”福利日,打造“骑士食堂”,线上线下发放关怀物资和餐饮红包……从建立协商制度到推出有温度的举措,越来越多的新时代城市建设者管理者感受到,在上海,他们可以进得来、留得下、住得安、能成业。


推进多级职代会制度

民主管理向企业基层延伸


在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中,上海工会推进以多级职代会为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推动民主管理从集团层面向分公司、子公司、项目部、车间(班组)等延伸。


上海建工素来有“围墙之内是一家”的传统,早在上世纪80年代,上海建工各基层企业普遍建立了职代会制度。2001年,集团层面建立职代会,形成集团、子集团、工程公司三级职代会制度和延伸至项目部的四级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制度,四级职代会关注侧重点各有不同。目前,上海建工在25家子集团(子公司)、214家工程公司、近2000个项目部持续深化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推动形成人人参与、良性互动、共谋发展的民主管理氛围。


上海汽车集团民主管理的实践同样由来已久:1988年,上汽集团率先建立了集团公司的职代会制度。1998年,上汽集团建立集体协商制度,制定《集体协商规则》,并签订了第一份集体合同。每次职代会召开之前,集团多方搜集职工关注的热点和难点问题,会后跟踪职工代表提案审理落实情况,开展职工代表巡视检查工作等。至今,集团集体合同已续订第八版,并签订了工资、女职工、劳动安全卫生和职业健康三个专项集体合同。


在中铁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建立职代会为主要载体的三级职工代表大会运行体系,先后建立了职代会联席会议、民主评议领导人员、提案处理等制度,每年按期召开公司、子分公司、项目部三级职代会。每一年,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职工反映诉求等新情况新问题,集体合同条款不断充实优化,职工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休息休假、健康体检等核心条款全面落实。除职工代表大会作为厂务公开的基本形式外,公司还通过平等协商、民主恳谈会、情况通报会、厂务公开栏、企业简报、微信公众号、设立意见箱等多种形式,保证职工能够方便地获取各种信息。


工会组织的覆盖成为多级职代会制度建设的土壤。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全完善产险系统工会组织“五级”架构体系,即产险公司工会、分公司工会、中心支公司工会、支公司工会及工会小组。在此基础上,各级机构坚持“因地制宜、便捷实用”原则,通过工作会议、司务会议、董事长信箱、司务公开墙等多种形式,使司务公开随处可见;伟创力集团工会则针对企业特点,制定了“工会主席职责”“工会委员职责”“女工委员职责”等职责制度,开通“工会信箱”“公司意见箱”和“道德热线”,广泛征求职工的建议和要求,充分发挥全体职工民主参与的作用。


多级职代会的推进,让工会的服务覆盖面更全,越来越多的职工因此受益。中国航发商用航空发动机有限责任公司根据职工群众意见,每年发布“暖心”工程实事项目清单,着力解决职工在衣食住行、成长成才等方面的急难愁盼。2023年,协调资源解决了近500名职工住房难问题。不仅如此,公司“一人一策”协助150余名职工完成落户。与华东师范大学共建幼儿园、小学,解决职工子女教育问题……一系列举措让职工舒心工作、体面劳动。


创新非公企业民主管理模式

让“更多职工的声音”被听到


在能率(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职代会建立之初,职工代表的作用发挥的不太理想:代表们有的一言不发,不知说什么,不会说;有的怕说错了低着头不敢说。面对这种情况,公司工会及时进行分析研究,发现职工代表对相关法律法规、民主管理的作用认识不清,于是从理论、政策、方法上进行多维度培训,如今,职代会已经成为企业与职工沟通的有效渠道,许多提案不仅提高了企业经营效益,更提升职工的工资福利水平。


像能率这样的非公企业是民主管理的重点领域,市总工会着眼这类企业的实际情况,明确“先建制、后规范”“要素化管理、差异化推进”以及建会建制工作联动的总体思路,将非公企业民主管理分为四个标准梯次推进,并实现职代会和集体协商两项制度联动,以劳资沟通、民主议事等形式作补充,形成具有上海特色的推进非公有制企业民主管理的“2+X”模式。因企制宜的模式,让更多来自一线的职工声音被听到,让更多来自一线的诉求被满足。


可口可乐饮料(上海)有限公司至今已连续召开职代会13年,目前该制度已延伸至一线,近40%的议题源自工厂车间的一线职工,并形成“议题审议优先制度”。近年来,在职工中反响颇大的中国员工的补充养老金福利、外地员工的免费午餐、体检费用提高、年假天数增加等事项,都是通过事先征集、职代会协商、事后落实等程序落实。其中,关于职工通勤班车的“拉锯战”就是一次民主协商的生动案例:2023年9月,公司考虑到轨交15号线的开通,计划取消通勤车,改发交通补贴,但引发了部分家庭较远和没有驾照的员工的担忧,经过工会与企业的几次协商,双方达成一致:保留正常上下班的通勤班车,在每周五员工居家办公期间,取消部分不合理的班车运营,兼顾员工福利,也避免了不必要的浪费。



位于浦东的立邦投资有限公司,同样把保障职工在雇佣、薪酬福利、培训发展等方面的权益放在重要位置,通过职代会等制度确立的交通补贴、年度体检等都深受职工欢迎。


民主管理作用更加凸显

助力区域、行业协同发展


通过推进厂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许多企业感受度明显:在市总工会的引导下,企业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内部沟通协商渠道,最大程度发挥民主协商在源头化解劳动关系矛盾中的积极作用,和谐的劳动关系成为推动企业发展的一项助力。而在企业之外,“星星之火”也能发展为“燎原之势”。通过探索园区、村(社区)、楼宇、商业圈等区域性及行业性民主管理制度建设,并将其与“两新组织”党建相结合,成为推动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平安建设的有效载体。


位于普陀区长征镇的波克科技,企业根据职工反馈,成功获批成为上海市企业职业技能等级认定机构,在企业内可对从事网络游戏行业的职工进行自主考评和发证,打通网络游戏研发人才技能晋级通道。在企业之外,波克科技党委书记刘忠生牵头联合多家互联网企业,于2020年12月成立了上海市普陀区长征镇互联网行业工会联合会,覆盖辖区内21家互联网企业,覆盖职工数2677名。2022年,互联网行业职代会召开,签订上海市首份互联网行业集体合同,进一步实现普陀区互联网企业工会组织共建共享、共促发展,更有效激发互联网行业企业在党建引领、产业发展、科技创新及人才培养等方面的优势,为区域劳动关系稳定和社会经济持续发展增添动能。


在闵行区,两场颇具街区特色的职代会也是如此:职代会讨论的职工事都与自身休戚相关,而这些事项的落地,也会反哺区域发展。梅陇镇古美西路商业街联合工会成立前就开展首次区域性集体协商,确立以“公益存折”的形式,既让街面职工有参与公益活动的主动性,也依托工会资源回馈街面职工。今年3月5日学雷锋日,街面职工们就走出店铺,为周边居民提供修家电、配钥匙等公益服务;在颛桥镇光华街区一届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上,56名来自街区企业的职工代表正式表决通过了光华街区集体合同等四个规范性文件。新签订的集体合同根据街区实际,聚焦职工需求,新增了3大类共12项职工服务,其中不乏职工用餐补贴、法律援助街区服务站等直接响应职工诉求的服务项目。特别是其中关于职工用餐补贴的服务,切中了街区职工“吃饭难、吃饭贵”的痛点,深受职工好评。


民主管理制度同样成为行业发展的“助推器”。2022年9月,在杨浦区家政服务行业第一届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上,审议通过的《关于加强杨浦区家政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劳动权益保障和关心关爱工作的方案》包括四方面、10条举措,分别涉及为家政服务行业从业人员提供法律咨询和纠纷调解服务、提供“新就业形态劳动者互助保障计划”集中参保服务、提供巡回体检服务等。一年之后,静安区家政服务行业工会联合会与上海市家政服务业行业协会静安办事处、家政企业代表召开了集体协商会议,围绕企业用工形式、家政服务人员的薪酬、职业培训、劳动保护、纠纷化解、关心关爱等具体内容展开了平等协商。在静安区家政服务行业一届一次职代会上,落实了民主协商工作制度、发布2023版《静安区家政服务行业工会维权指引》、成立静安区家政服务行业工会法律服务站。

责任编辑:陈恒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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