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新趋势背后哪些风险不可无视丨“工科女”困境——面试频被拒算不算就业性别歧视?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朱兰英 发布时间:2024-06-19 10:50

摘要: 就业新趋势背后哪些风险不可无视?

攻读工科专业的女性在就业市场上遭遇隐形的性别歧视,是一个长期存在且难以被根除的现象。


小马就是一名工科女,安全工程专业,她在研究生期间成绩优异,老师们对她赞赏有加。然而在校招中,企业的面试官在面试过程里对她的专业能力表示认可,但同时暗示她:作为女性,在安全这个领域可能会面临更多困难和挑战。最终,小马未能获得那份她一直很向往的份工作,而职位被同班一名成绩平平的男同学获得。


在校时就读于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院的小李对此也颇有感触,她无奈表示毕业后体会到了处处碰壁的感觉:“原来没毕业时大家开玩笑说我们‘工科女’找不到工作是真的啊,(岗位)都不选女生。”最后,只能进入一家地理位置偏僻的制造企业工作。但在日常工作中,她依然感受到公司的晋升机制存在明显的性别歧视——尽管她的工作能力和业绩都优于同级别其他同事,但在晋升时,公司却以“女性不适合从事高强度工作”为由,将晋升机会留给了男性同事。


【风险提示】


从招聘中的性别限制到面试过程中的不平等对待,再到职场晋升的隐形障碍,“工科女”就业面临的隐形性别歧视何解?


【律师解析】

法律明确禁止就业性别歧视


有关于职场性别歧视,张律师指出,我国颁布实施的《妇女权益保障法》对妇女劳动权益的保障的禁止性规定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1.各单位在录用职工时,除不适合妇女的工种或者岗位外,不得以性别为由拒绝录用妇女或者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


2.在和女性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条款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的内容;


3.实行男女同工同酬。在晋职、晋级、评定专业技术职务等方面,应当坚持男女平等的原则,不得歧视妇女。考虑到妇女的生理因素,法律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和健康,不得安排不适合妇女从事的工作和劳动。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任何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另外,张律师还表示,或多或少存在于职场的性别歧视严重阻碍了女性在职场中的成长和发展,他建议求职者或员工遇到职场性别歧视时,可以向劳动行政管理部门投诉,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请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裁决用人单位承担支付经济补偿金、赔偿金等法律责任。“另外,若发现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有性别歧视内容的招聘信息,可以侵犯平等就业权为由,依法提起相关起诉,通过司法途径寻求救济和法律援助。”

责任编辑:陈恒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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