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权观点丨签名须谨慎,当心工作赔偿两头空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李成溪 发布时间:2024-07-10 11:19

摘要: 签名须谨慎,当心工作赔偿两头空。

前不久,“千万不要随便在白纸上签字”登上微博热搜,许多网友在该话题上留言称,在空白纸上签字相当于无限授权。更有网友表示,只要一签字,警惕性就要提高十分,看到白纸,直接拒绝。


这条热搜似乎并非毫无来由,本期《劳权周刊》曹先生所遇的糟心事,就跟签名有关。曹先生自今年3月底入职“享友家”后,公司领导曾多次找他谈话。5月21日,距离试用期“转正”不到一周,曹先生与领导结束最后一次谈话后不久,竟然稀里糊涂地在一份解除(终止)劳动关系证明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当他幡然醒悟找公司理论时,公司拿着这份证明对其表示:“是你主动离职,无论你找哪个律师都是输家。”随后,曹先生和公司就补偿问题展开了漫长的拉锯战,但始终不尽如人意,无奈之下找到本报寻求帮助。


采访中,曹先生认为,这份含有自己辞职意思的证明是在公司“画饼”哄骗下签字的,并非自己真实意愿的表示;而公司则辩称作为一个成年人,应该对自己的行为负责,签了字就表示其为主动辞职。对于这种情况,律师也表示,要证明其签字时用人单位存在欺诈、胁迫、乘人之危的情形,可以主张该份文件无效,但这很难举证。此外,曹先生要想以“重大误解”为由主张撤销该份文件,也非常困难。


好在,曹先生在自身权益受到侵犯时,能拿起法律武器主动维权,并且拥有较强的证据意识,保留了诸如微信聊天记录、录音、工作记录等,最终在他的努力和本报的介入下,成功从公司拿回了1万元的补偿款。


“我的事例可以提醒广大求职者,多看劳动法,不要乱签字。”曹先生曾对记者如是说。在此,我们也借用曹先生这句话再次提醒广大劳动者,无论何时,遇到签名别轻易下笔,记得仔细查看文本,擦亮双眼早避“雷”。文李成溪


责任编辑:陈恒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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