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头图:张永磊与联聘科技之间的《临时工聘用劳务协议》 受访对象供图
近日,有投诉人向本报反映,其丈夫在连续超时工作后猝死,企业方却无人出面妥善沟通处理。随着调查采访的深入,笔者发现事件牵涉多方主体,包括劳务公司及其实际工作的企业等,再加上一份为期30天的《临时工聘用劳务协议》,使得案例用工关系更加模糊难以界定。为厘清个中关系,本报采访了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的蒋成律师,请蒋律师为大家作法律解析。
调查
从家属处采访得知基本情况后,笔者随后通过电话联系、实地探访等方式,尝试与联聘科技、中集宝伟、劳动监察等多方进行沟通,力求从各方角度还原事实,并跟进事件进展。
一份《临时工聘用劳务协议》
规定工时、工资、加班费等
家属提供的一份《临时工聘用劳务协议》显示,“甲(联聘科技)、乙(张永磊)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建立劳务关系,甲方聘请乙方为临时工,聘用期限自2024年6月29日正式进入车间上岗起30天为止。”
对于张永磊的工作时间、报酬及福利安排,该协议写明:根据乙方工作性质,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具体可参考本公司制度。此外,双方约定“员工工资核算标准为:底薪2600元+加班费”且“押三天正式上线工资,每日可预支员工工资300元生活费”,若做不到协议期限,则“扣除员工正式上线三天的劳务费用作为违约金”,若做到合同期则按公司长期员工工资福利标准,次月补差价。
联聘科技:
“是我们的员工,可人道主义补偿”
企查查公开信息显示,联聘科技(蚌埠)有限公司成立于2024年3月28日,法定代表人为智硕,企业经营范围包含:一般项目——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服务);个人商务服务;劳务服务(不含劳务派遣)……许可项目——劳务派遣服务;职业中介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8月13日,笔者拨通当事人家属提供的联聘科技(蚌埠)有限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智先生电话,对方表示“人是喝酒喝死的,现在在开车,不方便讲电话”,随后便挂断了电话。
8月15日,笔者再次致电,智先生透露自己在外地,没办法面聊。在电话中,智先生还提到,“我们和中集宝伟之间有协议的,我们是外包关系。”“等于张永磊是我们的员工,跟中集宝伟没有关系。”“我们这个不叫赔偿,是出于人道主义可以给家属一些补偿。”
随后,智先生又通过短信告知笔者,“驻地劳务经理知道的和我知道的一样多,这种事情建议走司法程序,该我们承担的我们承担,不会推脱任何责任,没必要私下协商。我们和家属碰过好几次面,一直没协商好,所以我还是建议他们走司法程序。”
中集宝伟未出面回应媒体
8月14日,笔者一行在中集宝伟位于宝山区抚远路的厂区大门口看到,近午时分,进出厂的各色人等不在少数,但“着装”各不相同。笔者现场采访了解到,这些人中有前来应聘的求职者,也有负责管理现场工人的各大劳务公司的工作人员,还有在厂里承接外包业务的施工人员。
11时左右,笔者在中集宝伟厂区大门口偶遇几个徘徊在树荫下的人员,他们都是准备进中集宝伟当电焊工的。“我们跟劳务公司有协议,今天刚体检完,这几天就能进去(中集宝伟)上岗,具体时间得等通知。”他们告诉笔者,对中集宝伟电焊工工种的工作时长和劳动强度有所了解,“应该是最重的活了,时间基本是早7点到晚7点,据劳务公司说吃饭时间有半小时,但我们听别人说实际只有20分钟”。他们依旧决定去试一试,因为“工资高,要挣钱没办法”。对于自己与中集宝伟间的关系,他们表示:“应该没关系,我们不算他们的员工。”
随后,笔者向园区保安表明身份和来意,希望企业有相关负责人出面沟通,保安表示需向上级请示。在保安室等待了接近2小时的时间,没有任何负责人出来接待和回应此事。当笔者问到是否有一位韩经理,他是否方便接受采访时,一位自称周姓的保安表示:“他是负责安环这方面的,今天没看到他。”后来在笔者再次询问进度的情况下,保安人员表示,刚刚接到指示“不接受采访”。随后,笔者留下自己的联系方式后离开园区。截至发稿,中集宝伟依旧无人联系笔者,未出面回应此事。
劳动监察部门:已介入调查
笔者了解到,当事人家属已经向相关部门反映中集宝伟电焊工工种工作时间超长、劳动强度大的问题,目前得到的消息是劳动监察方面正在介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