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观点
此案件中,员工和企业方对于用工不足一个月就予以劝退的理解不一,不过可以明确的是,企业方迟迟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一点是不合理的。另外,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内容,个人可以直接做修改吗?遇到涉嫌违法犯罪的工作任务,员工该怎么办?记者为此采访到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的杨涵婧律师,寻求法律观点。
私自修改企业营业执照或涉嫌违法犯罪
“个人不可以直接对企业营业执照上的内容进行修改。”杨律师指出,营业执照是一个经营主体的合法经营凭证,可以理解为是经营主体的“身份证”,营业执照上的内容并非不能变更: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经营主体的成立日期无法变更外,其他内容都可以变更,但营业执照上载明的事项涉及变更时,公司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并换发新的执照,个人是不能随意对营业执照上的内容进行修改的。
另外,律师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伪造、变造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罪是指故意制作虚假的国家机关公文、证件、印章的行为。如果用人单位强迫员工进行此类行为,可能会构成犯罪。
员工要学会拒绝可能涉嫌违法犯罪的工作任务
杨律师提到,多数情况下,员工作为任务执行者,只参与项目的某一环节,很难知晓用人单位的经营行为是否涉嫌违法。因此,员工要建立一定的风险意识,一旦上级领导安排从事异常工作任务,不要立即执行,可以先委婉推脱,同时通过合法、合理的途径,了解并调查用人单位的具体经营业务及自己经手的合同、经办的项目存在的法律风险,留存好相关调查资料和证据,若发现工作内容确实存在违法性,可以将相关风险情况明确告知上级领导,并对上级要求实施的违法行为予以拒绝。
“用人单位安排从事的工作本身不具有合法性时,劳动者拒绝执行是具有正当理由的,如果单位因拒绝行为而辞退员工,则涉嫌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而如果劳动者按照上级要求从事了违法行为,将来单位及相关责任人被追究法律责任时,具体实施行为的员工也会作为直接责任人,承担相应责任。”杨律师进一步指出。
未交体检报告不能作为未签劳动合同的理由
“用人单位称未跟劳动者签劳动合同是因为其一直未上交体检报告,此说法没有依据。”杨律师表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但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如果劳动者一直不提交体检报告,或者其最终提交的体检报告与入职体检结果存在重大差异,劳动者可能会因为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而需要向用人单位承担缔约过失责任,但这不能构成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理由。”杨律师补充说道,一般情况下,劳动关系建立之前的录用通知、面试记录、入职前与单位HR的沟通记录等都不能完全代替劳动合同,若存在前后约定不一致的情况时,通常会以签订的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内容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