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击丨餐厅后厨员工突遭口头解雇,未签过合同竟“被劳务派遣”?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朱兰英 发布时间:2025-07-07 13:11

摘要: 他们反映遭餐厅口头解雇且拒绝赔偿,平时工资分现金和转账两笔发放,未缴纳社保。

近日,本报接到上海一家餐厅后厨员工投诉,他们反映遭餐厅口头解雇且拒绝赔偿,平时工资分现金和转账两笔发放,未缴纳社保。更蹊跷的是,未签劳动合同的他们近日却莫名“被归属”到一家第三方公司,还收到对方发来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餐厅老板称他们属劳务派遣,却未提供合同证据。员工质疑餐厅借第三方公司逃避责任,已申请劳动争议仲裁。


读者自述


后厨团队集体遭口头辞退


“我们后厨一共8个人,最近大部分都被口头辞退,但老板不给赔偿,让我们自己离职。”近日,李贝奇和刘志军来到本报反映他们与位于普陀区一家名为“海小馆”餐厅之间的争议。据其透露,经厨师长介绍,他们先后来到这家餐厅从事后厨相关工作,分别已经工作了8个月、4个月左右,最近同时遭遇餐厅“强行辞退”。


“从6月20日开始,先是找我们一个个谈话,要辞退我们,但又想让我们说是自己要走的,我们没同意。”李贝奇表示,6月22日起他们发现自己无法进行考勤打卡,当天下午,餐厅老板告知他们“第二天不用来上班了”。据其介绍,他们每天工作时长9小时左右,9∶30至13∶30以及16∶00至21∶00,月休4天,通常都是“半天半天地休”,很少能有完整的一天休息。另外,6月22日上午及23日上午,他们依旧在后厨工作。


“口头辞退我们不接受,找老板要解除的书面通知,一开始不给,中间餐厅还发了个工资发放标准调整的通知,后来突然又说我们属于第三方公司的人,并且给了一份落款为外地公司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我们根本不知道这个公司在哪,更不知道我们怎么就成第三方公司的人了。”李贝奇和刘志军表示。


未签任何合同却冒出第三方公司


找餐厅老板要求出具书面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不仅未能如愿,如今还突然冒出个第三方公司,李贝奇和刘志军很是费解。“当初入职这家餐厅时,除了填写一份个人信息入职表外,没有签订任何合同,更别提跟第三方公司签合同了。”


李贝奇表示,该餐厅不仅不跟他们签订劳动合同,还不缴纳社保,平时发工资的操作更是迷惑。“每月15日发放上个月的工资,还分为两笔,一笔是现金当面发,另一笔则是打进银行卡。”根据李贝奇和刘志军出示的收款记录,打进银行卡的款项基本为接近5000元的数额。


“这个第三方公司的名字有点熟悉。”刘志军在采访过程中现场查询个人收入纳税明细,发现“工资薪金”项目的扣缴义务人名称为“绍兴耀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也就是他们口中的“第三方公司”。不过,2025年4月和5月的收入均为4920元,申报税额则均为0元。“但这并不代表我们就是他们的员工吧!”李贝奇和刘志军补充道,“我们要求餐厅老板和这家第三方公司出示我们属于劳务派遣的证据,他们拿不出来,因为我们根本没有签过合同。没合同却给我们开解除通知,这很可笑。”


李贝奇和刘志军认为餐厅行为属于违法解除,他们表示目前6月份的工资还没结清,更不用说赔偿金了,他们已申请劳动争议仲裁。近日,他们被通知搬离此前由上海有山有水人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提供的员工宿舍。


记者调查


老板:他们属于劳务派遣


7月3日下午,记者来到海小馆门店,但未能见到餐厅老板徐大男,后根据刘志军等人提供的电话才联系上。


“他们是属于第三方公司的,不是我们这的员工。”徐大男在电话中否认了餐厅与刘志军等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记者确认其口中的第三方公司即绍兴耀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后,问及该公司与后厨员工间是否签订合同时,其表示:“好像签合同是漏掉了两个人吧,我也不太清楚。”


记者提到工资发放事宜时,徐大男否认了曾通过“现金+银行打款”的方式发放工资,并称有绍兴耀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给这些后厨员工发工资的证据,届时会在劳动仲裁过程中提交,否认餐厅方给大家发过现金。对于接下来如何处理与这些员工之间的争议,徐大男表示会配合按照法律程序继续进行。“如果他们想协商,我也配合,工资随时可以过来结算。但是其他的赔偿我是不认可的,他们要去跟第三方公司谈。”他还提到,第三方公司已经给这些员工发送了《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就算谈赔偿事宜也应该“一个一个来”,不要“抱团出现”。


记者从刘志军处获取绍兴耀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联系方式,但电话无人接听,在发送短信表明来意后,截至发稿亦未得到回复。


员工:拒签薪资调整通知


记者还注意到,刘志军等人提到的《关于工资发放标准调整的通知》最后部分写明“执行公司”为:上海有山有水人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海小馆。“当时是第三方公司的人拿来的,想让我们签字,我们没签。”刘志军表示。


当事人提供的6月27日由绍兴耀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通知》写明:我司在维持原有岗位和薪资待遇的前提下另外安排派遣你去其他用工单位上班。我司分别于2025年6月23日、6月24日、6月25日连续三天发通知给你要求你于次日来指定地点报到,但均无故旷工。对此,刘志军表示确实收到了该公司相关负责人发来的微信通知,但自己根本不属于该公司员工,未予理会。


此外,爱企查企业信息查询官网信息显示,以“上海有山有水人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为搜索关键词时出现3家相关单位,分别为上海有山有水人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上海有山有水人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以及上海有山有水人家餐饮管理有限公司第二分公司;第一家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以及后面两家公司的负责人均为徐大男。


目前,员工正在等待庭前调解。


律师解析


没签劳动合同、没缴纳社保,在辞退时突然被指是劳务派遣用工,这些后厨员工该如何应对?记者采访到上海众华律师事务所朱慧律师。


劳务派遣适用“三性”岗位


朱律师指出,劳务派遣用工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实施。同时,根据《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第四条规定,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使用的被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结合本案例,餐厅和绍兴耀川企业管理有限公司若主张后厨员工为劳务派遣,应提供相关派遣协议和劳动合同。”


“未签劳动合同时,劳动关系认定需综合人身从属性、经济从属性以及组织从属性三要素来判断。”朱律师补充道,若员工未与任何单位签订合同且实际在人身、经济等方面受餐厅管理情况属实,可从是否与餐厅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来进行考虑。


解除需有依据并书面通知


关于解除劳动合同,朱律师介绍道,用人单位在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说明解除理由与依据,如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几条进行解除,解除事由与依据符合法律规定;同时,用人单位还应当按照相应解除依据履行法定程序,否则将承担违法解除的风险。“并且,如果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通常需采用书面形式。”律师表示,这种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应该由用人单位出具,否则或将因劳动合同主体不适格而不具备解除的法律效力。


另外,律师还指出,社会保险是我国立法强制建立的社会保障制度,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因此,本案中,不论后厨员工的劳动关系在何处,用人单位未缴纳社保的行为不合规不合法。”此外,律师表示,若确实存在将工资总额分解成银行卡“明发”与现金“暗给”两份,同样不合规。


责任编辑:李轶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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