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监察之窗丨启动快速处置程序,依法查处恶意欠薪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马益清 发布时间:2026-05-25 14:41

摘要: 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拒不配合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案件,凸显了当前部分建筑企业存在的用工不规范、法治意识淡薄等突出问题。

2025年6月,闵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陆续接到28名农民工投诉,反映某建筑公司在承接市区某安置房项目期间,长期拖欠工资,涉及金额共计68.7万元。农民工多次与项目负责人协商,对方以工程款未结清、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延支付,部分工人已3个月未领到薪酬。


接到投诉后,执法人员立即立案调查。通过核对劳动合同、考勤记录、工资台账、工人银行流水等证据,查实该公司自2025年2月至2025年4月,确实存在拖欠28名劳动者劳动报酬的违法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闵行区人社局依法向该公司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责令其在7日内足额支付拖欠工资。但该公司负责人态度消极,不仅未按要求支付工资,甚至关闭手机,避而不见,构成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恶劣情节。


鉴于企业拒不配合整改,人社执法部门启动快速处置程序:一是固定欠薪金额、人员名单、用工事实等关键证据,形成完整案卷,为后续处置奠定基础;二是约谈公司法定代表人,释明《劳动合同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及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法律后果;三是联合住建、公安部门开展联合惩戒,将该公司纳入建筑市场“黑名单”,限制其参与招投标;四是依法下达《行政处理决定书》,责令限期支付拖欠工资。


在法律威慑与多部门联动的高压态势下,该公司负责人承诺立即筹措资金兑付工资。最终,该公司全额支付了28名农民工被拖欠工资68.7万元。


★综合点评


本案是建筑领域典型的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拒不配合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的案件,凸显了当前部分建筑企业存在的用工不规范、法治意识淡薄等突出问题。当前,建筑行业部分企业以工程款未到账、资金周转困难为由拖欠农民工工资,殊不知,工程款纠纷属于企业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与农民工劳动报酬支付是两个独立的法律关系。工程款未结清绝不能成为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的合法理由,用人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本案的依法处置,充分体现了闵行区人社局守护农民工“血汗钱”的坚定决心,也彰显了执法部门高效履职、精准执法的工作成效。针对恶意欠薪、拒不整改等违法行为,人社执法部门始终坚持“零容忍”态度,综合运用行政处理、行政处罚、刑事移送、信用惩戒等多种手段,联合住建、公安等相关部门形成监管合力,既严厉打击了违法企业的嚣张气焰,也为广大劳动者撑起了“保护伞”。


文/马益清


责任编辑:李轶捷
劳动观察新闻,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收藏

相关新闻

劳动监察之窗丨锲而不舍查实情,多...

劳动监察之窗丨刚柔并济破欠薪僵局...

劳动监察之窗丨刚柔并济解欠薪纠纷

首页

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