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丨请假陪护要预产期精确到日,企业如此锱铢必较不合情不合法

来源:劳动观察 作者:庄从周 发布时间:2026-08-10 14:37

摘要: 规章制度是企业有序运转的保障,但制度执行必须贴合现实、合乎人情、坚守法理。

近日,大连一则劳动争议案例引发广泛讨论,职工汪某某因妻子临近预产期、家中无人照料,向公司申请事假陪护待产,却因无法精准说出妻子具体生产日期被拒。无奈之下,汪某某离岗照料家人,随即被公司以无故旷工为由单方辞退。最终,当地劳动仲裁部门裁定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支付12万元赔偿金。这起案例看似是一起普通的劳动纠纷,但背后却折射出部分企业在用工上的“锱铢必较”,如此管理僵化、不近人情的举动不但不合情更不合法。


医学常识中,预产期仅为预估时间,产妇生产时间存在极大不确定性,无法精准确定具体生产日期是客观事实,并非职工无故搪塞。汪某某的请假事由真实合理,既是家庭责任的体现,也是劳动者正当的生活诉求。仲裁结果也明确界定,职工无旷工主观恶意,企业明知客观情况仍设置脱离现实的请假门槛,机械执法、粗暴辞退,属于滥用用工管理权、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记者查询相关法规也发现,《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明确,合法生育夫妻享有陪产假福利待遇,完全没有对请假材料、预报日期作出硬性格式要求。


当下,不少企业陷入管理误区,将从严治企异化为锱铢必较的严苛管控,在职工家事陪护、应急事假等民生小事上过度较真。部分企业无视客观现实,照搬僵化制度条文,随意抬高请假门槛,对职工婚育、养老、家庭应急等合理诉求层层刁难,动辄以违规、旷工为由处罚甚至辞退员工。这种机械式管理,看似严守制度、规范纪律,实则是法治思维缺失、人文关怀缺位的表现,更是对劳动法律法规的漠视,严重背离了合法用工的基本准则。


劳动法规的核心初衷,是平衡企业经营发展与劳动者合法权益,绝非偏袒企业单方管控权。休息休假、家事陪护是法律赋予劳动者的基本权益,也是劳动者平衡工作与家庭、安心履职的基础保障。面对职工待产陪护这类特殊、紧急的合理诉求,企业理应包容审慎、灵活处置,而非一刀切否决,用脱离现实的条条框框束缚职工、引发劳动纠纷。


优质的企业管理,必然是法治为基、温情为翼。规章制度是企业有序运转的保障,但制度执行必须贴合现实、合乎人情、坚守法理。用工管理的底线是守法依规,更高层次的管理智慧,是给予职工足够的人文关怀。


这起12万元赔偿金的判例,是极具警示意义的用工法治公开课。所有企业都应引以为戒,摒弃“管控至上”的错误思维,停止对职工合理诉求的苛责与算计。在日常管理中多一份实事求是、少一份教条苛刻,多一份人文包容、少一份刚性打压。保障职工权益,才能让员工卸下后顾之忧,拥有安心在岗、踏实奋斗的底气,最终实现企业发展与职工权益保障的双向共赢。


文/庄从周


责任编辑:李轶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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