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为上海在校生规模最大的民办本科院校,上海建桥学院在“民”字下功夫,充分发挥民营机制作用,加强民主建设,推动教职工民生改善,连接属于上海建桥学院的“校务公开民主管理”桥梁。学校制定《上海建桥学院章程》,董事会、党组织、校行政、监事会、教代会等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在上海民办高校中率先成立党委、实行校长和党委书记双向进入、交叉任职,党委书记是董事会当然成员,参与学校决策和监督,保证学校的社会主义办学方向。
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形式实行民主管理,开展民主监督,保障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学校支持职工董事、职工监事履职,明确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必须经教代会选举产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