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键词】 个人养老金
【聚焦】 近期,“个人养老金制度”广受关注。2022年11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银保监会、证监会联合印发《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该办法是政府政策支持、个人自愿参加、市场化运营、实现养老保险补充功能的制度,为个人养老金业务提供了操作指南。
为实现政策优化,2023年的上海两会期间,上海市政协委员金颖、方玥、谢静带来提案《关于进一步优化个人养老金相关政策的建议》。提案指出,根据最新政策,个人养老金具有参保门槛较低、缴费档次较多、享受一定税收优惠、收益相对稳定等优点,但在政策具体实施和发展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例如:领用场景受限,资金提取不灵活;新政策税收优惠力度有限,吸引力不大;个人在资产配置、投资选择、方案规划上往往都是被动受益人,缺少对于养老金融产品选择和管理的主动权等。
因此,委员们提出几点建议。首先要明确在重大、紧急、特殊情况下的处置规范。建议优化养老金提取规则,如允许重大疾病下的部分支取、提前支取,如在司法实务中的冻结罚没情形规定,以及是否可以作为个人资产应用于抵押、担保、赔付等情形,提升群众养老的参与感和获得感。
然后要制定更具普适性的优惠政策,可考虑分层级加大优惠力度,根据参加个人养老者的年收入分层级采取不同的优惠政策设计,让更广泛的群体可以受惠,切实发挥对中低收入群众的养老保障作用,推进我国养老体系的均衡发展。
此外,要致力于搭建企业年金/个人养老金统一管理平台。建议政府牵头,搭建统一管理平台,进一步整合企业和职工参加企业年金、个人养老金的信息数据,让企业及其职工可通过统一管理平台办理业务、查询账户、获取其他咨询测算服务;政府也可通过统一管理平台进行信息披露和产品评测,鼓励养老金机构提供电子化、标准化和更加高效便捷的养老金服务,充分发挥机构间竞争作用,优化养老体系整体服务。同时应通过平台打通第二、第三支柱,为个人投资选择权、个人缴费选择,乃至建立企业年金与个人养老金自动转换机制等一系列养老服务零售化、自助化进程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