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劳务协议不能掩盖劳动关系;配送小哥发生生产事故,平台可能难逃责任……日前,上海律协发布《(试行)律师办理物流快递(外卖)企业合规业务指引(2024)》(以下简称指引)。该指引针对多年来律师在处理各类劳动纠纷中发现的痛点难点,对物流快递(外卖)合规经营给出专业性启发式的建议。本报记者就关注度较大且与物流快递(外卖)企业、职工息息相关的重点问题进行了解读。
【指引解读】
回应痛点难点
针对前述物流快递(外卖)行业存在的痛点和用工风险等,日前发布的指引作出了回应。
不同用工形式均应签订相关协议
指引在第六章规范用工中提到,虽然目前用工形式多种多样,但对于不同情形下的劳动与企业间应签订何种协议作了指导和明确:
对于劳动合同型用工,物流快递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符合建立劳动关系情形的,应当直接签订劳动合同。物流快递企业应当按照劳动法律法规承担相应责任。
对于劳务派遣型用工,物流快递企业应当选择具备合法经营资质的劳务派遣机构,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协议,并对其保障劳动者权益情况进行监督。物流快递企业采用劳务派遣用工形式的,应当依法履行劳务派遣用工单位责任。
对于灵活就业型用工,物流快递企业应当与灵活就业型的劳动者签订书面协议,合理确定物流快递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权利义务。
就合作用工而言,物流快递企业通过外包、加盟、代理等方式与其他企业合作的,物流快递企业与从业人员不直接建立相关合同关系,从业人员仅与合作企业签订劳动、劳务或承揽合同。物流快递企业与合作企业均应当按照各主体间的法律关系及合同约定履行相应的主体责任。
指引进一步指出,物流快递企业应及时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为其购买社保,否则劳动者可以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为由要求物流快递企业赔偿双倍工资。另外,对符合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即使物流快递企业与劳动者之间未签劳动合同或签署其他名义合同的,物流快递企业不能以此为由规避用人单位的责任。物流快递企业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其劳动管理,从事其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且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物流快递企业业务组成部分的,应当认定物流快递企业与劳动者之间构成劳动关系。
做好应急预案
加强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指引在安全生产和规范用工板块中,对于企业的安全生产和劳动者的安全保障问题也作了提醒。
发生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物流快递企业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国家邮政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按照事件类型及分级,在规定时间内报告给事件发生地邮政管理相关机构和负有相关职责的部门,同时对事件先行处置,控制事态发展。并且,物流快递企业应当根据本单位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种类、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此外,物流快递企业应当优化快递员生产作业环境,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加大资金投入、配齐劳保用品、升级作业装备、改善工作环境,确保生产作业安全,并加强对快递员职业操守、服务规范、安全生产和应急处置等方面教育培训。
履行民主决策程序
建立垂直管理合作协商机制
记者发现,在指引的“劳动者保障”章节里,特别提及:物流快递企业应当制定合理的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制定劳动管理规章制度时,应按照劳动法律规定听取工会、快递员代表意见,充分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对此,沈舟律师表示,企业、工会、劳动者三方需要建立一个具有时效性、垂直管理的合作协商机制。
沈舟律师表示,工会是企业与劳动者之间沟通的桥梁。企业在制定劳动管理规章制度时一定要合法、合理。“特别是合理性,需要深入一线调研,脱离实践的结论都是空中楼阁。”企业在制定劳动管理规章制度时应听取工会意见、结合深入一线调研的结果制定较为合理的管理规章制度。工会需听取职工代表的意见,有条件的情况下需深入一线搜集建议与意见之后汇总归纳,及时向企业反馈并进行有效磋商。
对于物流快递企业来说,存在行业的特殊性,劳动密集型企业用工成本大,管理难度高。在这种情况下,如建立多方调处机制,以区域或者站点划分区域,网格化处理。既可以及时了解一线劳动者的需求又可以作为矛盾调处的站点,较小的矛盾可以直接化解在站点。
沈舟律师告诉记者,在实际操作中,青浦区作为快递头部企业总部集中的地区,已先行探索出多个全国首次。如韵达集团成立“工会劳动法律监督委员会”和“争议调解工作站”,帮助新就业形态劳动者纾解维权困境,给予他们快速获得更加专业、高效的权益救济渠道,同时也有效助推企业发展,预防和调处各类矛盾,真正做到“事不出公司,矛盾不激化、就地化解”。此外,圆通、中通等都先后在去年通过了首份全网集体合同,覆盖全网数十万名劳动者。美团(上海)在直营网点和加盟网点开展建会建制,是全国首次在非标准劳动关系职工中开展民主管理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