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闵行区人民法院,这里有一间特殊的办公室——由闵行区总工会携手区人民法院共建的闵行劳动争议巡回法庭法律服务站点就设在这里,作为由双方委派的特邀调解员的办公场所,在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常在这里被调解。过去的一年,法律服务站完成调解案件368件,其中,5人以上(含)群案9批139件。在诸多纠纷中,工资、工资差额(含加班费)共91件,仍居首位,追索经济补偿金纠纷数量次之,再其次是追索赔偿金纠纷。
面对愈发复杂的劳动纠纷,如何充分发挥劳动争议巡回法庭的作用,深化“法院—工会”劳动争议诉调对接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确保“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近期,记者走进这一站点,听站点里的工作人员讲述法律服务站里的“家长里短”。
记者了解到,该站点的工作人员是由专职劳动关系指导员和法律援助律师构成,至今已运行了5年有余。进入第六年的服务站,也在面临着更快、更复杂的挑战。
“过去,我们是在立案前进行诉前调解,随着全国法院立案程序的改革,劳动争议案件的立案速度加快,也给了我们更高的要求。”工会法律服务站点的郑律师介绍,通过更快速的立案、调解,对劳动者的权益起到了更强力保障。在去年接到的一起涉及多名外地劳动者的违法解除案件中,通过快速调解,实现了“案结事了”,为劳动者争取合法权益。
“他们突然把我们这些在外地的职工调到上海来,来了以后又不让我们上班!我们咽不下这口气!”去年8月,伴随着激动的声音,数名劳动者向站点工作人员“控诉”了自己经历。原来,这些在外地分公司工作的职工来到上海后,企业不仅拒绝他们进入,还借机解除了劳动合同,这让劳动者们感到气愤。在安抚了劳动者的情绪后,工作人员从“法”“理”入手,发现在如此“迷惑”操作的背后,该企业早已陷入经营危机,寻求转型,因此通过这种方式减员。“如果进入漫长的诉讼流程,对于劳动者维权并无优势。”工作人员很快拟定了方针,多方加速案件的调解,“我们告知劳动者,用人单位走到这个阶段,快速实现权益是最大的保障,劳动者经过考虑后表示可以不要求经济赔偿金,但希望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和拖欠工资。对于用人单位,我们和法院一同协作,由承办法官给用人单位沟通释法,告知其诉讼风险,希望他们在劳动者体谅的情况下,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经过多方的努力,双方达成调解,形成了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虽然在支付拖欠工资和补偿金时,用人单位曾有过反复,但最终劳动者还是在半年之内拿到了补偿金,有效避免了“赢了官司拿不到钱”的困境。记者了解到,在日常的调解过程中,工作站还积极发挥街镇工会的“前哨”作用,通过前端参与调解,为调解加速度实现了助力。“街镇工会对基层企业情况比较了解,可以更清楚了解企业和劳动者的情况,比如企业是恶意不支付还是确实无力支付,这为我们在制定调解策、引导双方调解起到了帮助。”
有时候,法理之外还要有“情”。一名劳动者因家人去世遭受打击,此时又被用人单位以“不胜任工作”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当时身心俱疲,在状态不佳的情况下同意了补偿方案。但事后发现补偿金额达不到法定标准,找到我们希望维权。”法律工作站的劳动关系指导员杨老师表示,这名劳动者因为接连的打击,确诊了抑郁症,在这样的情况下,如何沟通成为了重要课题。“劳动者的情绪波动比较大,我们既要阐明事实,还要情绪安慰和鼓励。”好在,经几轮调解后,这起纠纷成功化解,不仅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从情感上给予了劳动者极大的支撑。
“其实,相较于事后的调解,我们也希望从源头预防。”记者了解到,今年,区总工会也提出要以“治未病”的理念,将工作重心进一步前移至争议发生前端,通过推进基层民主管理规范化建设,在劳动争议发生前及时引导企业通过集体协商平台与职工充分沟通,避免“先斩后奏”激化矛盾,真正将劳动关系风险化解在萌芽状态。
文/摄 张锐杰